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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回好人” --一个刑释人员的华丽转身

2015-12-09 13:22: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隆冬时节,记者在四川宜宾南岸街道见到了55岁的朱兴林。他强壮、健谈,言行举止流露着得体与感恩,若不是事先听过他的故事,完全无法想象眼前这个人的身上竟有着这样的标签——盗窃抢劫、4次入狱、无期徒刑、累计服刑27年零7个月。

    迷惘、孤独中度过刑释第一天

    1995年,当朱兴林刚第三次刑满释放时,妻子便提出和他离婚。饱受打击的朱兴林在1997年4月因抢劫罪第四次入狱,被判无期徒刑。

    从17岁第一次入狱,在他的记忆里,只有牢狱生活,外界的世界几乎是陌生的。牢狱生涯最痛苦的不仅是失去自由,而是被抛弃的感觉。

    “我想做回好人” --一个刑释人员的华丽转身

    朱兴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每个星期天有接见,他都盼望着有人会喊自己的名字,但在狱中度过的808个星期天中,他从来没有盼来这个声音。

    入狱多年,只有想到短暂的婚姻生活时,朱兴林的脸才能些许舒展。“别人有家人,我50多人还是一个人,儿子不知去向”。朱兴林的父母很早就去世,妻子组建了新的家庭,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只剩下儿子。有时,他想干脆在监狱里待一辈子算了。但他又有一个心愿——很想出狱后能报着赎罪的心态,对儿子说一声“对不起”。

    经过6次减刑,2013年5月19日,第四次服刑的朱兴林,在服刑15年零7个月后被释放。

    阿坝监狱三监区的副指导员尹华超说:“他感觉刑期比较长,积极地投入改造,直到最后一次减刑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自己很盲目,他被监狱列为三无人员——无会见、无汇款、无包裹。因无人牵挂,感觉很茫然,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

    无论如何,2013年5月19日,朱兴林还是结束了15年零7个月的刑期。释放当天,本应早上8点半离开监狱,但他在监狱里徘徊到11点半,也不肯离去。直到管教提出,再不走,监狱要承担刑事责任,他才不得不离开。

    走出监狱大门的朱兴林,心里只有恐慌,多年的牢狱生活,让他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想在监狱里终老的愿望落空了,朱兴林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了宜宾老家。兜里只剩5元钱,在路边吃了一碗面,老板说7元,当时,他就懵了,只好向老板解释自己刚出狱,老板看他是个光头,说“算了算了”。

    吃完这碗面,朱兴林已身无分文,凭借记忆,他找到了自己的家, 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家人离散,邻居全是陌生的面孔。敲开门,一个陌生人告诉他找错门了。在街上走来走去,又冷又饿,在公园的湿凳子上睡了一夜。离开监狱来到社会上的第一天在迷惘、孤独中度过……

    “我想做回好人……”

    其实,朱兴林出狱前,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已通过“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发现了他,将其列入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并与监狱进行了预释放人员工作对接,要求南岸司法所制定方案,妥善处理。

    第二天,一位热心的“摩的”师傅免费把他送到区司法局和南岸司法所后悄然离去。

    半辈子的监狱生活让朱兴林养成了许多“习惯”。走进司法所的门,他便低着头立正报告,不敢坐下。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司法所所长吴开林见到他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老朱,你年龄比我大,我可以称呼你一声哥。”朱兴林眼泪夺眶而出,“龌龊了半辈子,哪里有过尊重,我想做回好人……”

    吴开林说:“老朱,不要有什么不好意思,我不是监狱管教,现在我们面对面坐在这里,除了目前没有选举权,你我之间是完全平等的。”这些话使老朱敞开了心扉。

    了解了他的情况,吴开林当场交给他300元钱。在向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后,老朱的情况立刻引起了党工委书记赵开华的高度重视,召集分管副主任尹红和社区主任成立帮教小组,会商安置方案。辖区内的中渡口社区马上为老朱腾出一间仓库栖身,还为他安排了打扫街道的工作。

    半天之内,老朱的生活必需品买齐了,街道干部自发为老朱捐了1000多元,带他到派出所办了身份证。社区为他做的一切,让他感激不尽,邻居们的关照和爱护也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圆梦,转身,感恩!

    当生活的一切都稳定下来后,老朱对家庭的渴望、对儿子的接纳也就更加强烈。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主动上门为老朱的前妻做思想工作,开导她相信善缘,勇于面对,并多次组织老朱和她在公共场所见面。

    最终,老朱幸福地拥抱了离散22年的爱子,在抽搐的热泪盈眶中听到了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爸爸”。

    随后,翠屏区爱心企业通过“社区共住共建”公益活动联系到了老朱,免费为他装修住房,改善他的居住环境。如今老朱已新成立了家庭,脸上写满了平静生活带来的幸福满足。

    朱兴林的故事是宜宾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扎实落实的一个典型反映。宜宾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市中作为“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如南岸街道针对辖区特殊群体多、人员结构复杂等现实问题,南岸街道实行“三个到人”,着力解决社会管理难点问题——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将街道划分为11个责任区,由一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责任区,将责任区划分为93个网格,落实专兼职网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

    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朱兴林完成了从刑释人员到“见贤思齐、从善如流”新生命的华丽转生。

    (本报记者 赵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