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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巡视整改:给予党纪政纪处理716人

2016-01-06 09:24:4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浙江省委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十大行动",截至目前,巡视移交的8275件信访件,已办结79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7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8人,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829人,挽回经济损失20726.23万元;制定完善40余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十大整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编者按:巡视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是巡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整改作出了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7月29日至9月28日,中央巡视组对浙江省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11月4日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浙江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中共浙江省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省委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省委书记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视移交的8275件信访件,已办结79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7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8人,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829人,挽回经济损失20726.23万元;制定完善40余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十大整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行动一:坚决向重点领域腐败“亮剑”

——认真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案件。在全省部署开展相关领域腐败案件大排查、大起底,2014年8月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查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插手相关领域案件187件。针对巡视县(市、区)发现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快速启动、立巡立查机制。

——扎牢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笼子。研究制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提出“24个不准”。今年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都把是否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建立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将土地出让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整改行动二:防止利益冲突,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检查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领导干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应报告未报告、应回避未回避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加大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力度。督促亲属在银行从业的领导干部把亲属任职情况和所在单位在该银行的公款存放情况作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全省共有17人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疑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35人被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

——开展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等制度,规范省市县财政资金存放行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督管理。加强省属企业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专项整治。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规范金融机构从业行为。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对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房、以房谋财,虚假投资、“期权”交易,通过特定关系人参股入股牟利,以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和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相关案件50件。

整改行动三:查处“小官巨贪”

——深入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特别是“小官巨贪”、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群众纪律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省1329个乡镇(街道)的纪委书记、955名纪委副书记、969名专职纪检干部全部回归主业,做到专职专用。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做法。积极推进“阳光征收”,加大拆迁遗留项目清理力度。简化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市、县两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等工作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市级综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6家、县级64家、乡镇级697家,覆盖面达75%。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整改行动四:向形式主义痼疾顽症“开刀”

——深入整治文山会海问题。2015年上半年以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制发文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重点整治套会现象,防止层层套开。

——深入整治考核评比达标过多过滥问题。全面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工作,全部取消地市级以下自行设立的表彰项目,仅保留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常规项目。对常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估,建立退出(更新)机制。

——深入整治村(社区)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开展清理整顿,村(社区)机构牌子仅保留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3个。全省对村(社区)级的考核评比、创建达标取消率达94.1%。

——深入整治干部下基层调研不深入、解决实际困难不够问题。坚持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任期内“三个走遍”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等三项重点制度。2015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共调研552人次,破解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难题60余个。

整改行动五:对顶风违纪问题“重拳出击”

——整治领导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把解决“两局”问题作为年度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纪律审查和通报曝光的力度。2015年上半年,对25起“两局”问题追究主体责任36人、监督责任1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1人。

——整治违规转移餐费、接待费问题。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避检查等问题作为巡视重点,加强巡视、检查和审计力度。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7起、处理了611人。

——整治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送节礼等问题。建立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专项检查制度,不定期抽查一定数量的机关单位。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有关问题116件,党政纪处分102人。建立财务决算分类分档检查制度,将相关单位分为每年必检、3-5年至少检查1次的单位,每年随机抽取160余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滚动到次年继续检查,并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今年三季度以来,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作出专题部署,派出6个省委督查组到各市专项检查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整改行动六: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担当

——着力解决进取精神不足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治理为官不为、增强干部队伍战斗力等文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担当有为情况考核考察,对“太平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坚持每季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制度。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诫勉,对不胜任、影响工作大局的坚决予以调整。2013年以来,市县两级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1474人,其中降免职61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42人、平职交流513人。对1785名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着力解决当老好人的问题。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各级党委书记专题党课剖析各方面问题7500多个。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使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

——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继续推进权力清单“瘦身”,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省级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322项,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在全省开展“日志式”管理,建立公务员处分备案制度,完善公务员惩戒机制。

——努力营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浓厚氛围。开展以“打造敢担当有作为干部队伍”为主题的先进典型宣传,在《浙江日报》推出县委书记系列访谈。2014年12月以来,“今日聚焦”曝光涉嫌干部不担当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62个。

整改行动七: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

——做好信教参教党员排查处置工作。组织各地各单位对党员参教信教及处置情况再次开展梳理排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参教信教党员处置工作,区分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置措施。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课程。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专题部署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拍摄《让党旗在浙江农村基层高高飘扬》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片,引导广大党员亮明态度、坚定信念。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着力解决少数单位党员发展把关不严问题,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严格出口管理,落实“十条红线”党员管理办法,运用先锋指数考评、党性体检等结果,认真开展处置工作。2014年全省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63名,已处置7081人。

整改行动八:整肃吏治匡正风气

——整治执行任期制不够严格和违规破格提拔问题。对于任期不满3年的市委书记、市长调整,全部按要求向中组部报批,不批准不动议。对于县(市、区)党政正职,尽可能减少任期不满3年的岗位变动。对2012年1月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破格提拔的干部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督促相关地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整治干部档案不规范和公务员违规调任、“混岗”问题。开展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严格执行任前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对近三年全省公务员调任情况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调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混岗”借用的,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紧进行整改。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职数3180名。开展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消化整改,共清理1627人,完成率96.9%。持续开展对领导干部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职或退休干部兼职(任职)问题的清理规范。严肃查处巡视发现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的问题。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0月召开全省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部署全省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对领导干部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在重要部门工作较多、提拔过快等问题,采取一方调离等方式消除影响。对少数地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给亲属谋取职务人事利益,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用人部门责任。

——着力解决干部交流不够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今年从省部属单位选派96名省管副职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县(市、区)及省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研究制定《关于统筹做好省管后备干部个性化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选调生村官选拔。

整改行动九:专项清理省直单位资产

——分类同步推进省直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已全面完成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专项清查。争取201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规划建设。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与原占有单位实行脱钩。目前,已确定60家经营实体实行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

整改行动十:规范中介组织管理

——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运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省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分类稳步推进中介脱钩改企。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确定第一批298家服务能力较好、运作比较规范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向社会推荐,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监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建设省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平台。全省已设立市场实体平台56个,网上中介市场59个,并制定出台了相应加强中介集中服务和集中监管制度,20多个尚未建立中介服务市场的县(市、区)已制定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方式、垄断程度、设定依据、项目投资梳理分类。完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强化对专业服务收费行为监管。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实际相继出台了企业投资项目涉批中介服务目录。超过60%的市县制定了中介机构管理、评价办法。推广绍兴柯桥试点经验,提高中介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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