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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年开审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中级法院一审

2016-01-07 09:40:32 来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7日讯   昨日,两名“无袍法官”坐上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席。当天上午,龙岩中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两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告叶某某诉被告连某某、福建铭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铭丰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两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正在商讨案情

作为今年首次启用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审判,人民陪审员们佩戴省高院统一制作的红底金字人民陪审员徽章,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法庭。庭审中,人民陪审员根据庭审规则,依法参加案件的调查并直接向当事人发问。在合议庭评议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

“第一次参加陪审深感责任重大,我们来自群众中,代表人民对司法公正的呼声。这个机制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徐赤云、黄健涛参加完庭审后对记者谈起感受时表示。

下一步,龙岩中院将围绕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改革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促进均衡陪审、科学陪审,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中的重要作用。

据悉,作为全国1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中级人民法院,龙岩中院是我省唯一一家进行试点的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