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帮助企业追回资金两千余万元
2016-01-07 10:37:26
来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7日讯 日前,连城县法院民二庭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达11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连城县某公司与被告深圳某公司因买卖餐具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质量不合格的餐具货款110万余元。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原告退回了部分不合格产品,被告一次性退还货款64万元。 去年,连城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辖区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一园两区”建设。针对涉企案件,该院立案庭做到当日立案,当日保全,并认真做好诉前调解和风险提示工作。去年,该院先后审结涉企案件412件,帮助企业追回资金2121.33万元。 (罗立军 李泗峰) |
相关新闻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