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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假离婚” 为啥成真离婚

2016-05-13 10:03: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3日讯  为了能够赴新加坡打工,福清一对夫妇想出了“假离婚”这一“妙招”。谁料几年后,等女方国外淘金回国却发现,男方却又成家了。

在福清、长乐、连江等出国之风较盛的地方,“假离婚”现象至今仍存在,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然而,所谓假离婚只是坊间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这一说法——一旦办理了相关手续,就是真正的离婚。

身边事儿:

女子为出国办“假离婚”

回国后发现男方成家

郑华(化名)与陈丽(化名)夫妇是福清市渔溪镇红山村村民。看着村里的不少人到国外打拼几年,回乡后盖起别墅洋楼,夫妻俩羡慕不已。

“我也出去闯一闯吧!”2007年,为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陈丽与丈夫商量决定远赴新加坡打工。怎么出去呢?夫妻俩一拍即合,想到了“假离婚”这一当地惯用的法子。

出国打工为什么要“假离婚”呢?原来,这背后隐藏着一个计划:夫妻俩办理离婚后,陈丽可以通过介绍,找个洋老公结婚,这样就可以取得签证,方便自己在国外务工。最终,陈丽总算是如愿飞赴新加坡。

“我在新加坡的5个多年头,每天拼命打工,想着多赚点钱回国,一家人就可以重新团聚了。”然而,当陈丽回国后,发现家里早已是物是人非:曾经的丈夫两年前就已经与她人重组新家了。这给陈丽一个沉重的打击,她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后来,陈丽也多次找郑华理论,但郑华强调自己与陈丽已经离婚,他有结婚的自由。此时的陈丽已是有苦说不出。

2015年农村土地确权时,陈丽知道所属自己的一份当年村集体小组分得的土地被郑华掌握在手里。陈丽找到郑华想讨回自己的土地,被郑华拒绝。陈丽也多次寻求村委帮助,依然无法解决。求助无门的陈丽到当地司法部门寻求帮助。

司法调解:

不存在“假离婚”之说 男方归还女子土地

“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一说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司法所调解员叶平告诉陈丽,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

调解员叶平解释说,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成为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但是陈丽在离婚后户口也没有迁走,而且当年村小组分土地时有女方的一份,因此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法律是支持的。”经过调解员多次下乡走访劝说,郑华终于答应将土地归还。同时,陈丽也承诺今后不再干扰郑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