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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威严涤荡萌动的戾气

2016-05-13 10:16:13 来源:

“给我一个自由的梦想/让我知道何处有天堂/当黎明走来,我的心却变得苍白……/脚步声又近了/送别的话该向谁讲/墙边那一支牵牛花,再会吧/请为我打开一扇窗/让我可以再偷偷看一次光/请为我点亮一盏烛光/告诉我天堂的方向。”这首诗引自陈兴良教授名著《死刑备忘录》的卷首。

记得当时还在读法律的我看了这首诗,湿润了眼角。是的,每个天使的心中,会有阴暗的角落;而每个恶棍的心田,亦会有光明的瞬间。身为法律人,冷静地裁量刑罚之余,是否亦需要一颗柔软、悲悯的心呢?

5月7日夜里,广州英雄广场成了烛光的海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悼念刚刚辞世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虽然经过全院多学科和省内外专家长达43小时的连续救治,被砍伤的陈医生还是因抢救无效不幸辞世。陈仲伟是在自己家中被人袭击的。据悉,行凶者曾称1991年找陈医生做过口腔手术,现牙齿变色要求赔偿,属于医患矛盾。可在笔者看来,行凶者今年47岁,做口腔手术时刚刚20出头。20多年时间,出于各种原因,无论是真牙还是假牙,变色都是正常的事情,以此为由要求赔偿,不合情理。其次,广东省人民医院属于公立医院,即便要求赔偿,也应该找医院,而不是找医生个人纠缠。再次,20多年间俩人没有任何往来,真的有纠纷,何必又等到现在再“算账”?客观来看,“牙齿变色”不过是闹事借口的幌子罢了。

无独有偶,5月4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毒保姆”何天带涉嫌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何天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何天带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官宣判后,何天带流泪了,但也只说了七个字:“不上诉,没有意见。” 检方在此前开庭时指出,何天带在当保姆期间,还涉嫌制造另外9宗故意杀人案件,其中7宗案件中雇主死亡,可由于死者家属没发现、尸体已火化,导致缺乏关键证据,“但并不代表被告人没有犯案嫌疑”。

我们不难想象,这两起案件的受害者在临终之前是如何的绝望。而案件的当事人,杀医案的凶手在行凶时,心头只怕是一团蒙昧;“毒保姆”在一气呵成地对一名七旬老者喂药、打针、勒颈之时,心中可曾掠过一丝怜悯?正如何天带所说的,杀人的动机纯粹就是为了早点多拿一个月的工资。为区区2000多元杀害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我们只能说,人性之恶在这两起严重刑事犯罪中均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是什么泯灭了他们人性的善良?

“毒保姆”46岁,“杀医者”47岁。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之间的族群,是我们这个社会中不折不扣的中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每人都有自己难言的曲折与艰辛。可是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世与背景,把他们塑造得如此面目可憎?

我想,“杀医者”把行凶对象锁定为陈仲伟医生,其真实原因恐怕远非那次遥远的医疗行为,更可能是某种情形下的移情泄愤。他在情绪波动或精神异常的情况下,把泄愤的对象选定为医生,既可能是完全偶然的冲动,更可能是受某种外界氛围的误导而作出的“正义”选择。曾几何时,个别无良医师的劣迹被放大,不少人对他们衍生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痛快,很容易发酵成对一个职业群体的敌意。

“毒保姆”行为的荒唐亦无法在人性中为其找到一个遮羞的借口。我们知道,贫富的差距分化并不必然导致穷人唯利是图,“贫贱不能移”者在社会上大有人在。就犯罪的个体而言,无论自身承受过多少苦难、多少委屈,都不应成为对无助老人下手的理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权至高无上。

在法治社会,作为公民的我们对于公众事件的关注点不应失焦,整肃、涤荡社会上萌动的戾气刻不容缓。此时此刻,法律应当有其鲜明的立场。法治的文明化虽然早已摒弃当年野蛮时代的残暴,而代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人本关怀,但威严依旧。死刑,对于行为逾越法律边界而无可药救的人来说,仍然是一个正义的报应。

法治的国度不是水浒的梁山。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行为边界的意识,不可逾越。

(黄予  作者单位: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