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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迷途“羔羊”点亮指路明灯

2016-06-28 09:07: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检察院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多元化保护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谢谢检察官姐姐,让我找到重新生活的勇气,我对自己当初的违法犯罪行为很后悔,我会继续努力,让进步和好习惯一直伴随我……”近日,明溪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不诉未成年人小李(化名)写来的一封感谢信。

16周岁的小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移送起诉,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卷宗,讯问当事人,了解到小李性格内向,经常出入网吧,结识一些社会网友,染上不良习气,加上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他参与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案发后,小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原谅。

随后,明溪县检察院全面开展对小李的社会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分析论证,形成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报告”和“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并与其家庭成员签订帮教协议,共同研究制订帮教方案,不仅帮助小李修复了不良的行为倾向,助其走出心理阴霾,更时常为其家庭“把脉”、给其父母“支招”。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该院于5月4日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听取小李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机关、法院、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2015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通过商请司法局和侦查机关协同开展社会调查,参考社会调查报告的评估意见,并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案后帮教工作,切实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先后使3名失足少年重返学校。

“看到这些稚气未脱的涉案未成年人,不管是在校生还是社会青年,都是让人惋惜和心痛的。我们一直力所能及地为这些失足少年再次打开社会的怀抱,让他们在考验期内的进步延续下去,并逐渐让好习惯伴随他们,防止再次迷失方向。”明溪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明钟说。

明溪县综治办、教育局、关工委、团县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与该院共同会签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建立30人的合适成年人库,健全了合适成年人的队伍和程序,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未检工作的开展。

在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日常帮教工作的同时,明溪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帮教平台,建立集就业安置、帮助教育、心理辅导和预防监督于一体的“黄丝带”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基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掌握生存技能,达到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

“谢谢你们在今天给我送来这份特殊的六一礼物,我很珍惜,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的用心。”6月1日,明溪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深入明溪县沙溪乡留守孩维权联络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检察官离开时,小曾依依不舍说道。

2015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定期入户走访,借助意大利明溪商会、明溪华人华侨联合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该院在沙溪镇中心小学挂牌成立留守孩维权联络点,并与学校里的贫困生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多对一的资助活动,先后帮扶8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积极探索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途径,依托公众媒体、公益教育等社会力量形成观护、救助合力,引入公益关爱,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明溪县检察院未检科创新法制宣传方式,近年来持续开展“守护精灵,与法同行”法制冬夏令营、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开通“未来的路”微信公众号、拍摄微电影和绘制微动漫等新型法制宣传方式,整合未成年人线上线下保护平台,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渠道和服务方式,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吴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