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破碎的家庭一点温暖
南安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谢谢你们,我已经吸取了这个惨痛的教训……”7月25日,南安市检察院对刘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刘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原来,今年年初,刘某带着年幼的一儿一女,跟着丈夫从江苏省到南安石井,平时主要照顾两个孩子及做饭整理家务,家里只靠丈夫的收入维持生活。因为租住的民房距离丈夫上班的工厂较远,为了给丈夫送饭方便,刘某用之前省吃俭用的钱低价购置了一辆摩托车。 3月19日午后,在家做完饭后,没有驾驶证的刘某照常骑着摩托车载着儿女去给丈夫送饭。当途经石井镇三乡村蔡营路段时,由于道路施工颠簸,刘某的摩托车碾过路面碎石时失去控制。刘某试图要将摩托车方向导正,却发现刹车失灵,摩托车冲出了路面。一时间,刘某和两个孩子都摔了出去,儿子受伤、刘某昏迷,而女儿再也没有醒来。 “我的女儿呢,她去哪里了,她去哪里了?”苏醒后的刘某不能接受女儿离世的消息,每天以泪洗面,更是因此患上了抑郁症。这个原本幸福和乐的家庭,从此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霾。 由于无证驾驶,加上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后果。4月21日,南安市公安局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南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刘某患有抑郁症,不适宜讯问,承办此案的王检察官遂于7月份其病情稳定后,到医院对其进行讯问。“当时,我女儿就这么被甩了出去,她再也没有醒过来了……”刘某向王检察官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泪水模糊了手中紧握的笔录纸,直到王检察官将笔录从刘某手中抽出,刘某还没有回过神来。 回到办公室后,王检察官久久未能从刘某那浓郁的悲伤中平息。刘某虽无证驾驶摩托车酿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但被害人系其亲生女儿,刘某确系无心之失,且案发后刘某所受的心理折磨远胜于任何形式的惩罚,如何处理才能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回想整个案件过程,王检察官陷入了思考。 “法无情,人有情。刑罚的根本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感化教育。刘某的儿子尚小,一个已然破碎的不幸家庭,经不起一个无情的二度伤害。”王检察官动情地说。综合考虑之下,南安市检察院最终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云霞 张振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