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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执行和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6-07-29 10:32: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9日讯   近日,尤溪县检察院与法院共同促成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结清。2015年以来,该院共促成执行和解5件。

2015年2月9日,闽某公司与某针织公司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某针织公司将争议叉车返还给闽某公司。然而,某针织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协议,闽某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叉车已经被案外人张某威开走。2015年8月5日,法院向张某威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返还叉车。张某威未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也未按规定协助执行,同年底被法院决定拘留15天。

今年3月21日,张某威向尤溪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认为某针织公司将该叉车抵押给他,他也已将该车以43000元转让给他人;同时某针织公司明知对叉车已没有所有权,在调解过程中却答应将叉车返还给闽某公司,导致其被法院拘留15天,法院执行行为是错误的。

尤溪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积极调取有关卷宗,核查有关证据,并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同时,耐心细致做好申请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化解双方矛盾。近日,张某威和闽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一次性补偿19000元给闽某公司。闽某公司放弃叉车,并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郑世贤 罗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