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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法院法官上门立案

2016-08-26 08:49: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6日讯“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谢谢,谢谢,你们辛苦了!”8月23日,将乐县法院法官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致残的涉案人陈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将乐县法院收到县检察院移送的陈某交通肇事一案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陈某,得知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至今瘫痪在床,无法到法院立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到陈某行动不便且路途远,该院立案庭法官便携带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上门为其立案。

近年来,将乐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畅通司法便民渠道,为偏远地区、老弱病残等人群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民心,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亲和力。

(廖云 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