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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显成效

2016-09-30 11:22: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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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   近年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亮点来培育,全面推进制度规范、方式创新和平台拓展,精心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3年多来,该院共依法不捕未成年人52人,不诉43人,开展跟踪帮教48人,其中重返校园22人(有9人考上大学)、安排到企业就业8人,经帮教的未成年人均实现“零再犯”。2014年,该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如今,台江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已然成为该区司法工作的一张闪亮名片。

“专业的工作,自然需要专业的人来做”

2011年,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成立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2013年7月,又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经过多年探索,始终走在前列的台江区检察院逐渐探索建立了日趋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模式。

台江区检察院适用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11人,促成7名在校生全部重返校园,有4名学生考上大学……这是该院未检科年轻干警蔡志洪几年来的工作成绩。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专业的工作,自然需要专业的人来做”。台江区检察院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配备了4名经过多岗锻炼的女干警,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之余,要求干警加强综合技能提升,主动学习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目前,已有3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台江区检察院早早意识到,光靠检察院单枪匹马做不好这项工作,必须广泛发动并借助社会力量。早在2010年,该院就与台江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协作关系。鲲鹏中心抽调6名具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背景、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工,负责与检察院对接,协同开展帮教工作。双方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和社工岗位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帮教水平,增强帮教效果。

“多了解他们的家庭,或许就能挽救一个孩子”

2015年12月,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17岁的小高在娱乐场所喝酒蹦迪时与他人发生小摩擦,事后竟找来几个朋友将对方打伤。台江区检察院第一次提审时,小高极不配合,不愿供述同伙。无论检察官问什么,他都一脸满不在乎地说:“就是之前笔录上说的那样。”但是,如果按现有的供述起诉,将对小高很不利。面对这张略显幼稚的面庞,干警们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聊天、走访,终于窥探到了小高的内心世界……

原来,小高的父母离异,父亲因欠债避走他乡,债主便常常找上小高,小高因此不敢去学校,并慢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次聊天中,干警发现小高与奶奶感情很深,随即在小高奶奶的配合下再次提审。在亲情的感召下,小高终于敞开心扉,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伙。

“每一个未成年嫌疑人,都有不同的家庭背景。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与成长经历,或许就能挽救一个孩子。”干警蔡志洪说。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台江区检察院实行社会调查制度。检察院转接涉罪未成年人至“检爱驿站”后,同时交接相关信息;随后青少年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家庭,了解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等,制定详细的帮教计划。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调查40多次,走访了50多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