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完美结案的执行案
姓名:李际斌 职务:福州晋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荣誉:2005年、2006年被授予福州市法院系统“执行能手”;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李法官,我当奶奶了。你把这些红蛋收了吧……”不久前,郑某来到福州晋安区法院执行局,找到了副局长李际斌,热情地给他送上红鸡蛋。看着郑某红光满面的样子,李际斌很是欣慰,两人不禁回想起多年前的那起案子。 工作中的李际斌
郑某曾经是一名成功的女商人,然而后来生意失败让她欠下了220余万元的债务。法院判决后,早已褪去女富商光环的郑某根本无力偿还债务,8名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际斌便是当时这起案件的执行法官。 当时,郑某几乎身无分文,靠给别人当保姆维持生计,名下仅有农村一栋4层的楼房可供执行。由于农村房屋买卖受限,当时拍卖并不顺利,一直无人问津,也不能抵押。“而且房子当时估价仅50多万,根本不够偿还债务。”李际斌回忆说。已经从事执行工作十几年的李际斌对执行工作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一次真正好的执行,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的状态。“做的简单粗暴、很彻底、很坚决,对双方不一定是好事。” 如何能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同时又能让郑某和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不至于穷途末路?这栋房子该怎么处理?拍卖的路显然走不通,按照债务比例分割给几位债权人也容易出现偏颇。李际斌颇费了一番脑筋,最终在与几名债权人及郑某商量下,决定采取债权人内部竞价对房子实行包租管理,每个月从租金中抽取一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债务。李际斌还特地与债权人协商,为郑某和她儿子留了一间房,让母子俩不至于流离失所。“当时能想到的对双方最好的方式就是这个了。”李际斌告诉记者,其实自己当时也在“打一个赌”,因为那时盛传郑某房子所在的村子将要拆迁,“如果到时候真的拆迁,有拆迁赔偿款,或许偿还债务就变得简单容易了。” 就这样,按照李际斌提供的方案,双方一直平稳的生活着。三、四年后,郑某房子所在的村子果真被列入了拆迁范围,一纸拆迁协议,郑某得到了一笔数额不菲的拆迁赔偿款,偿还完了所欠的债务后,郑某还剩下了数目不小的钱。 “一身轻松的感觉,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郑某对李际斌当年做出的决定感激不已,几次打电话或者上门请李际斌吃饭,都被他婉拒了:“这是我的工作,用不着感谢,倒是你自己啊,要把钱看好了,不要被人骗了,好好安度晚年。” 李际斌说,自己是个老执行员了,几乎什么样的案子都办过,什么样的当事人都见过,这起案件可以说是自己办的最完美的案件之一。在李际斌眼里,执行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我们当然可以强制,但真的会有好的效果吗?案子结了,但是事了人和了么?其实并不一定,”李际斌告诉记者:“促使案结事了,社会安定和谐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终极目的。” (本报记者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