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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主动跟进发展思路

2016-10-27 09:33: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个“一”打造服务好平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7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主动跟进发展思路,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通过更新理念、打击犯罪、专项预防、监督执法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动荔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

一种理念

保障企业有序运营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从轻处罚,让我重返工作岗位,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7月中旬,莆田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朱某在接到荔城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感谢道。

原来,2011年3月至2014年5月间,朱某在公司承包的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法占用17.1亩林地修建水坝、开设上山道路、修建办公楼及护坡等,造成被占用林地大量毁坏,该行为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在查办企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防止影响经济发展的负面现象发生。”荔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吴梦冰说:“在办案中注意保护企业的经济增长点,维护企业声誉,使检察机关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保护者、服务者和促进者。”

正是基于这样的办案理念,该院最终对朱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督促区林业局监督朱某及其公司恢复造林绿化面积12.668亩。

同时,该院也加大对非公企业的保护。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院已办理各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案件104件133人,查办利用行政职权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同时制定服务“十三五”规划《意见》,围绕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专门出台7条配套服务举措,并通过法律咨询、普法宣讲等方式,为10余家非公企业开展“订单式”服务,有效激发了非公经济活力。

一份建议

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违规小电镀厂的废水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至水体将严重污染环境,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上,我们绝不手软。”谈及辖区内发生的污水排放等环境问题,荔城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王正炫表明了立场。

2015年3月,荔城区镇海街道的陈某私自在家开设电镀厂,并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屋外溪流环境严重污染。经监测发现该厂车间排放口污水镍含量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5.6倍。

“镍是常见的致敏性金属,摄入过多将会引起中毒,甚至出现呼吸器官障碍及呼吸道癌症。”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为此,该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了陈某。

去年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件8件8人。如此数量的污染环境案件反映出当地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方面可能存在漏洞,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干警随即对环保单位行政执法环节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荔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执法中存在查处未分离、处罚决定送达不规范及结案处理不当等突出问题,于是向区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很快,区环保局按照检察建议,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实行考核问责、网络监督等制度,及时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打击只是手段,预防才是关键。我们要及时消除滋生涉及环境保护职务犯罪的土壤,从源头上帮助有关部门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真正为生态环境保护筑起坚固的法治屏障。”该院副检察长林少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