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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六五”普法工作巡礼

2016-12-05 11:35:00 来源:

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最好的普法

——福建省“六五”普法工作巡礼

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贯彻全省“六五”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从服务福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5年来,普法工作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依法治省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服务民生

地方特色普法创新遍地开花

普法也需接地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福建省“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六进”载体作用,积极拓展外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注重让群众在普法中得到实惠。现在许多地方的农村墟日也变成了“法律集市”,凸显地方特色,建立了法治早市、法治夜市、普法超市和法治诊所等一批新型普法阵地。执法各部门贴近生活,用群众喜爱的形式进行普法,受到群众的欢迎。

今年1月,建宁县溪口司法所组织普法志愿者把普法维权宣传点搬到农民的家门口,以提高普法实效性,为外出务工人员送上新春法律“红包”。

“你好,请你把法律‘红包’给我一份,我要好好学一学,在外打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拿不到工资该怎么办!”在溪口法律送红包现场,志愿者正在为3名准备远出家门的务工人员讲解维权知识,叮嘱他们在外务工的过程中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该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从签订劳务合同、纠纷解决、工伤事故如何处理等,为他们答疑解惑,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广大外出务工农民的一致赞誉。

厦门街道辖区咖啡一条街外籍人员多、结构复杂,司法所于2014年联合街道、官任社区,打造双语普法品牌项目,为辖区特色商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所将双语法律服务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开辟双语普法宣传阵地,搭建“外籍夫人沙龙”、外籍青年俱乐部等沟通平台,加强与外籍人员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法律需求;同时配备制式双语普法宣传栏,编印中英文对照版的外籍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宣传单,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

当地司法所还与外籍人员居住的小区物业、活动的营业场所加强联系互动,组建了一支“洋妈妈”外语普法志愿者队伍,激发外籍人士参与的积极性,收集对外国人普法和服务的点子。

对于经常发生纠纷的涉外经营场所,司法所携手公安派出所督导经营者、管理者主动落实涉外治安管理责任,让他们利用开聚会派对等方式,向参加的外国客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以点带面,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同时,司法所积极对涉外场所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辖内居民与外籍人士因生活方式不同产生的摩擦和纠纷,确保社区辖内的社会治安稳定。

此类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宣传形式在全省遍地开花,福州市抓大头,抓农民和社区居民法治教育,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切实满足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2015年,福清、长乐、连江等县(市)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军营”活动。全省各地还注重将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入法治宣传,培育了永春县普法山歌、南安市台湾歌仔调“农家谣”、宁德小板凳普法宣讲队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东山县铜陵镇94岁普法老人林建德坚持公益普法29年,从“一五”走进“六五”,蹄急步稳,抓铁留痕的感人事迹引领社会新风尚。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16761名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员桥梁作用,免费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努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放水养鱼”

优化环境法律助企成效明显

近几年,在经济的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着新挑战,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给不少企业带来“阵痛”——流动资金不足、劳资纠纷增多、产品外销受阻。是硬性管理还是“放水养鱼”?如何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莆田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林庆元开展的集法律援助、咨询和化解群体矛盾于一体的“一站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卓有成效地把法律送到企业、送给群众,引导群众走出“信访信闹不信法”误区,让群众更多地相信法律的力量。

2015年10月,鑫丰鞋厂在莆田仙游枫亭、郊尾、盖尾分设的9个分厂,因生产不景气,连续拖欠工资不发,346位农民工多次到政府部门越级上访,要求政府解决。

林庆元介入后,多次找这些农民工交谈,先是“开法律处方”,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摘录提供给这些农民工,选用类似生效判决,组织这些农民工学习、座谈,引导农民工息访,选择正确的途径、方式依法维权,预防矛盾扩大。同时他还提供法律援助,给农民工吃下“定心丸”,帮助解决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欠薪矛盾。

多年来“一站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化解了劳资、医疗、交通等领域的数十起群体上访的矛盾纠纷。

近年来,省司法厅持续在全省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催生了省律师协会成立“海西律师服务团”,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千所千企”“法律体验”等举措,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省共有6251人次律师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12684件。

省国资委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共配备专职法务人员217人,全程参与企业融资、重点项目建设论证和重大经营活动。厦门市成立全国首个台商律师顾问团,在台商中聘请普法联络员,依托海事法院涉台审判庭和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开展“司法助企”活动。

同时,经信、商务、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和员工培训体系,开展职工维权、送法进班组活动。重点组织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职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优化了营商环境。

“六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普法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建设,以法律惠企,持续深化法律进企活动,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正是因为各级各部门在法律服务中充分运用智慧、耐心和决心,使福建走出了一条多方叫好的“法律服务助企”新路。

深耕基层

乡村民主管理难题有效破解

“六五”普法以来,福建盘活对接主体,打造承接单元,创新衔接机制,使普法有人可依、学法有处可寻、用法有规可择,使法律触角延伸到底,法律服务覆盖到边,真正把方便、公正的法律送下乡,破解了法治建设停摆在“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几年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不断拓展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渠道。全省70%的村实行了户代会议制度,85%的村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98%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所有村委会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公开栏,让群众明白、使“村干”清白。

今年1月5日,清流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村委主任挪用资金案,清流县各村的100多名村干部在县纪委的组织下分批到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作为一名村干部,一定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昔日同为村干部,今朝送上审判席,村干部们感触颇深。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村干部纷纷表示,旁听这样的案件,受教育很大,要以此为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4 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7 个。有11760个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园地(角),1658个法治宣传长廊,方便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学法,同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王昌其是上杭县的一名乡村医生,因他“不务正业”经常在卫生所和村里走街串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家叫他“王法律”。村里的喇叭上经常有他讲解法律法规的声音;宣传栏里,经常有他写的普法小故事和法律法规条款;田间地头、农家炕头到处有他普法的足迹。他利用乡村医生直接和群众接触的条件,坚持普法宣传近40年。因此,他所在村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多次被市县评为普法先进单位、治安先进单位、平安和谐村等荣誉称号。类似王昌其这样,巧用当地“名人效应”进行普法在全省十分普遍,他们起着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省司法厅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全省律师共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5016家,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莆田在全市培育了100个农村法律基点户,通过“说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实现了法律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三明市在广大城乡深入开展法治进家庭“八个一”活动,评选表彰了市、县两级“遵纪守法示范户”5000多户。

整合资源

全面打造多支普法有生力量

2011年“六五”普法伊始,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上下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福建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目标管理。各级财政足额保障普法经费,呈现出“五高”普法特色:即高规格推动“大普法”工作格局形成、高起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标准设定“法律六进”活动项目、高站位推进法治创建活动、高质量拓展法治文化建设。

为扎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将规划确定的21点重点任务和55项要求,分解到60多个省直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省市县两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普遍与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格局。南平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标准范围;龙岩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直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绩效评估、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其他设区市了也结各地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了工作落实。

2014年,省委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了159项依法治省重要举措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省委督查室和省依法治省办联合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5年来,全省各部门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使每一个严格执法的过程都成为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在“12·4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普法活动中,都呈现多部门联动、整合式推进的新特点。省食药监局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系列讲座,并在海峡卫视投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省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海西安全发展行”等大型宣传活动。

省依法治省办每年都精心制作宪法公益广告在全省各级电视台滚动播出,印制大量宪法宣传挂图、折页等发放到全省大中心小学、厂矿企业、社区农村张贴摆放,营造了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同时主动与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合作,开办法治节目、专栏,积极应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目前,全省6948所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广泛组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校园普法活动,引导学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省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等13家部门联合成立了福建省青少年动漫普法委员会,制作《成成学法律》青少年法治动漫系列剧,得到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充分肯定。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要努力提高法治素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在“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下,经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福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大大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省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福建法治报记者 福建长安网记者 游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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