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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有行贿记录 在顺昌为何依然中标

2016-12-16 08:41: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10月28日,记者欲就此事采访顺昌县交通局局长,但办公室内无人。11月9日,记者联系了顺昌县分管此事的副县长陈良发,在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他回复记者“具体情况请与县检察院联系。”10月28日,顺昌县交通局一位谢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十八局犯有行贿罪的质疑投诉已经收到,目前正在着手答复。根据十八局所在地天津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顺昌县检察院查询的记录显示,十八局均无犯罪记录。“如果经过检察系统核查,确认十八局犯有单位行贿罪,那么顺昌这个项目应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按照规定取消中标资格?”面对记者的疑问,谢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算弄错了,也是江苏东海方面的错误,我们也只能‘将错就错’。”

12月5日,记者联系了东海县检察院,询问由该院提起公诉、由东海县法院判决的【2014】连东刑初字第00429号判决书中的被告主体究竟是中铁十八局还是十八局二公司。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汇报领导后才能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按约向该院办公室传真了采访申请,但至截稿时,尚未得到东海县检察院对于此事的答复。

投诉人表示,他已经将中铁十八局在江苏犯单位行贿罪一事向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我们将给检察院提供全套的投诉材料,绝不让弄虚作假的单位继续肆意妄为。”此事进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福建法治报记者 海峡法治在线记者 朱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