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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评选候选对象

2016-12-30 09:11: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9、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坚持清理积案和执结新案并重,大力开展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和执行难专项治理,出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执行大会战,重点突破“六类案件”,落实“十个一批”措施,着力破解“十大难题”,努力实现“四个基本”总体目标。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50万件、执结19.7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8.10%和72.50%;清理历年积案38.24万件,清理率为71.23%。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调整充实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联动单位扩展至71家,网络查控目前已覆盖10大类97个协执单位,逐步形成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推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推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3702人,促使52615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移送追究拒执罪87件103人。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福建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更新升级,创新网络司法评估管理系统和司法查询辅助软件。

10、构建基本民生司法保障网

依法保障基本民生,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56825件,判决赔偿总额25.35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187件,召开职工维权工作现场会,探索创新维权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争议化解。依法推进城乡建设,审结涉及房地产、征地拆迁补偿、“三农”等纠纷案件14155件,出台全面深化司法助力扶贫开发的意见,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38438件,完善家事、反家暴、少年审判等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召开福建法院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促进涉军维权和改革强军。贯彻慈善法,落实福建法院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促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衔接,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11、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裁判文书签发签署机制等,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健全类案指引、案例评析、质量评查、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保障等改革,科学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加强法官入额遴选考核考试工作,全省法院通过遴选产生首批入额法官3831人,占全省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5.97%,低于39%员额控制比例3个百分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法官职务套改、省以下法院预算试编等工作。

12、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

推进诉讼服务便民亲民化,全省三级法院已建成包括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的“三位一体”综合性、立体化、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推进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全程调解、网上申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完善网上立案调解、信访管理信息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智能辅助等,福建高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基地和律师工作室、调解室“一地两室”,便利群众诉讼。以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平台,辐射带动诉调对接、信访化解、以案释法等工作,完善“社区法官工作室”“车载巡回法庭”“海上巡回法庭”等巡回审判体系,降低老百姓的负担,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好的诉讼服务与司法体验。福建高院等1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36个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国家级或省级“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称号,9个被授予福建省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