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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检察院制定意见防范金融风险

2017-01-04 09:20: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为有效融入泉州金融生态建设,根据惠安县委县政府防范金融风险的相关部署及当前该县经济金融形势,日前,惠安县检察院结合该县经济金融形势制定了《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金融风险防范的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金融秩序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犯罪。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犯罪合力。同时,建立侦查引导机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建立金融案件刑民衔接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并落实“一案双查”,既查处企业逃废债,也要注意在办案中排查、移送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和职务犯罪线索,加大立案监督。此外,注重检察职能延伸,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理论调研,开展诚信教育。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