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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百姓餐桌安全

2017-01-09 09:25: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古田县检察院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9日讯  “在白木耳中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毒鱼丸、毒油条”……古田县检察院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功办理了一批制售伪劣食品药品案件。一年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件2人,起诉8件12人,其中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7件10人。

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毛的违法犯罪问题在古田市场上普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但由于在食品药品执法方面存在管辖争议、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当地市场监督局与农业局双方都以“无执法主体”为由,导致整治工作无法推进。鉴于此,古田县检察院积极主动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找准切入点,破解执法瓶颈。进行多方协调,达成共识,以依托农业局、其他各部门派员配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同时,牵头联系古田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毛”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一举查处了5家违法犯罪窝点,对其中4家涉嫌犯罪的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检察官在研究“白木耳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的案情

古田县是“中国食用菌之乡”,这一领域自然成为食品安全整治重点。该院以“重点打击在白木耳中使用工业硫磺熏蒸”为专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大力加强线索监督管理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获取的案件线索一同进行审查和评估,提高案件线索的成案率。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古田县凤都镇某银耳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将工业硫磺和食品添加剂硫磺混合使用对银耳进行熏蒸。该院安排干警迅速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向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朱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警方。2016年5月9日,古田警方提请批准逮捕朱某某。2016年5月13日,该院经审查快速批准逮捕朱某某。日前,朱某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在关注“餐桌上的安全”的同时,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当地药品安全监管、打击、保护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销售假药案2件2人。

该院积极延伸监督职能,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对于立案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在办理多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该院发现该县市场鸡、鸭等生禽销售摊点、门店存在活禽私宰私屠、禽类产品未经实际检验、检疫直接在市场流通而长期脱离监管的情况,造成部分有毒、有害禽肉流入消费者口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立即针对相关部门存在的管理问题及制度缺陷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详实的整改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洪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