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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倾情保障“海西明珠”新发展

2017-01-10 09:3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岗位,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可圈可点,希望好措施有好落实,取得好效果。”这是不久前,泰宁县委书记吕国健对泰宁县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批示。

泰宁境内风光秀丽, 有众多珍贵树木植物和珍稀动物,系全国重点旅游城市之一,被誉为“海西明珠”。近年来,随着绿色经济加快崛起,泰宁的旅游、生态、政策等优势进一步释放。为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泰宁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该院充分发挥惩治、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司法屏障。

检察官走访企业调查了解情况

“检察院对企业的扶持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不仅严厉打击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还给我们上法制课,防止内部腐败。”不久前,在该院调研座谈会上,辖区某竹制品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

据了解,为找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泰宁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该院立足本职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查,帮助企业解决在基础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有序的司法环境。

为积极保护水流、森林、山岭植被等自然生态空间,2010年,该院全面推广毁林刑事案件复绿管护机制。在与县法院、林业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林业刑事案件补种复绿工作的规定》中,明确对签订复绿管护协议的可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被告人肖某已签订复绿管护协议,可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理,现判决如下……”随着宣判,在2015年清明节期间扫墓不小心引发山火的被告人肖某烧山毁林案告一段落,而他的复绿管护之路才刚刚开始。“我认罪也认罚,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还好有补植复绿的政策,不仅能弥补受害人的一部分损失,也让我有机会改过,这‘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林’的政策真是太好了。”在山上补植时,肖某和前来帮忙的亲戚感叹道。

在立足本职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专门选派1名干警驻村蹲点大田乡北斗村,并在2016年初全部完成所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结对对象见面把脉、结对帮扶建档等工作。

从帮助村民种植草珊瑚等作物开展林下经济生产增收、协助解决自来水改造工程,到与6户贫困家庭进行结对帮助,泰宁县检察院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并得到肯定。“县检察院的6名干警一对一与我们贫困户结对帮扶,不仅对我们进行慰问了解情况,还资助我们购买猪苗、鸡苗、生产工具等,将脱贫项目落到实处,为我们生产增收提供帮助,让我们对脱贫致富也有了更大的信心,真是太感谢了。”下乡回访的时候,结对户大姐感激地说。

(杨碧莲 阮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