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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督促催缴恢复治理保证金

2017-01-17 13:09: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自2016年5月开始,永安市检察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已催缴到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10万元,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要求国土资源局先行对2012年6月以来办理的发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抄送该院备案。该院在国土资源局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样检查。在核查2012年6月份以来办理的14个采矿许可证项目中,检察机关发现,有8个项目业主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欠缴金额总计761.55万元。根据这一情况,该院立即督促国土资源局向8个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业主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足额缴纳。鉴于相关业主逾期仍未缴纳保证金,该院依法向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缴。随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8个项目业主实施行政处罚。

(吴海珠 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