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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机关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成绩亮眼

2017-02-03 10:1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不辱使命 担当有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3日讯  2017年1月10日,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向大会作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左图),全面展现莆田市检察机关过去5年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代表的广泛肯定。

莆田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莆田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一个中心、两大主题、三项教育、四大监督、五个过硬”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围绕中心 深度融合

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主动

5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履职”的理念,不断充实完善服务,以强烈的使命感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服务大局摆在检察工作最突出的位置。根据不同时期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经济发展的“意见”“办法”“规定”,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充分肯定。

着力服务发展战略部署,主动对接沿海化工、高新技术产业落地等32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打击阻碍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犯罪67人,查办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职务犯罪149人,提供专题、专项、专业预防106次。探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会同职能部门突出整治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监督有关部门立案查处40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110人,提起公诉231人;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生态补偿金824万元,补植复绿面积达2000多亩,守护莆田绿水青山。

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建立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机制、名优产品和龙头企业优先保护机制以及检企互联互动机制,开展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全面推行“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和“六条界限”服务措施,把服务大局的触角延伸到更多需要的领域,营造法治化宜商环境。

忠诚履职 勇于担当

助推平安莆田成效明显

莆田市检察院自觉担负起平安莆田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的神圣使命,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815人,提起公诉22338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检察文书说理、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011人、不起诉2036人,促使488个家庭因邻里或亲情纠纷造成的轻伤害案件得以和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18件次,为123名刑事被害人家庭办理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71.6万元,办理数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98件。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实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矫正、分案处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21个,使72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15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莆田市“三无”未成年服刑人员刑释护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个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被列入“全国首批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