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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检察院批捕一盗窃犯罪嫌疑人

2017-02-08 09:51: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8日讯   寿宁县一扒手在公交车上行窃得手后,被受害者抓住现行。到案后,却辩称车厢太拥挤了,“不小心”为之。近日,寿宁县检察院对该犯罪嫌疑人鲁某批准逮捕。

2016年12月21日,市民龚女士在寿宁县城区乘坐公交车,其从大衣左侧口袋中掏出一把钱,从中拿了一元钱投币后,将剩余的钱又放回口袋中。鲁某看到这一幕后,便尾随龚女士上车并紧靠龚女士站立。趁龚女士不备之时,鲁某探手进入龚女士大衣口袋,将600余元现金全部盗走。

发觉自己的大衣口袋被扯动了一下,龚女士便及时查看口袋,发现袋内现金已不翼而飞。而此时,鲁某手里正抓着一把钱,欲往自己口袋里塞。龚女士遂一把抓住鲁某手臂,拿回财物,并报警。

见状,鲁某欲逃跑。机智的公交车师傅立即关闭车门,在其他乘客的帮助下,将车直接开到了寿宁县公安局。

到案后,鲁某却辩称,当时车厢里太拥挤了,其“一不小心”将手伸入龚女士的大衣口袋,然后又“一不小心”将龚女士口袋里的钱带了出来。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鲁某有多次抢劫、盗窃的犯罪前科。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张文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