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暖
泉州市两级检察院2016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近50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0日讯 “失去了儿子让我们很难过,但真的感谢你们将伤害我儿子的人绳之以法,还向我们伸出援手缓解以后的生活。”日前,江苏徐州的老魏夫妇来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省市两级发放的1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感激地说。 老魏夫妇今年已60多岁,含辛茹苦地将唯一的儿子魏某养大,眼见着儿子大学毕业工作,日子可以宽松一点时,却没想到老天跟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承办检察官向刑事被害人家属老魏了解情况
201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魏某到石狮市工作。其间,因为一件琐事与胡某、舒某发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魏某不幸被胡某两人持刀刺伤,送医抢救后无效身亡。去年初,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某、舒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受害家属老魏、张某夫妇俩30万元。然而,由于胡某和舒某没有赔偿能力,夫妇俩迟迟无法拿到赔偿款。 儿子不幸离世,30万元赔偿款又无法拿到,这让老魏夫妇陷入绝望。 办案期间,承办检察官获悉老魏和张某夫妇来自江苏省一个贫困家庭,夫妇俩只有魏某这个儿子。张某身体不好,经常需要到医院看病,老魏只能依靠打零工维持家里的开支,失去儿子使他们生活雪上加霜。并且他们从江苏赶到福建处理其儿子后事,路费、住宿费、丧葬费花销很大,目前处境非常困难。得知这些情况后,检察官主动引导他们提出申请,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他们进行救助,让其摆脱眼前的生活困难。近日,检察官将10万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夫妇俩手中,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这仅是泉州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传递检察温情的一个小小缩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多措并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把保护刑事被害人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6年,泉州两级检察院共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39件39人,发放金额498000元,泉州市检察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3人3件,共发放救济金200000元,让刑事被害人感受到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斯真 陈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