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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2月15日公告

2017-02-15 11:29: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02月08日08时00分,我大队在南安市水头镇水头高速出口路边查获一部改装厢式货车(车牌:闽C93962),车后厢内有一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0.99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及柴油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2月15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2月10日21:30,我支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祥农码头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的“闽C94308”改装厢式货车,查扣该涉案车辆及车载柴油5.34吨。因上述查扣的“闽C94308”改装厢式货车及车载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务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务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2月15日

认领公告

2017年2月10日22时10分,我支队东埔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鸿山镇洪厝村一公路旁查获一部车牌为皖J61359的改装厢式货车,查扣柴油6.54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红星益园装饰材料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0月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1本,注册号:350403600096332,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红星益园装饰材料商行

2017年2月15日

陈丽萍、蒋学勇: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萍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1、履行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88号模闽侯滨江新城59#楼2004复式单元房的按揭解压义务2、办理房产买卖的过户义务等)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陈梅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进华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1、履行协助原告将甘蔗街道滨城大道88号闽侯世茂滨江新城10#楼103联排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登记至原告吴进华的名下2、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2000元等)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漳州市建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吴秋忠:

本院受理原告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市建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吴秋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原告上海全毅物流快递有限公司请求如下: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费25765元及违约金31751.21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宏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李日照(宁德市古田县平湖镇平湖村岭尾路5号):

本院受理原告黄玉兰与被告李日照、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4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宏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福建璐琦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489N6XM):

本院受理原告唐小红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原告唐小红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各被告共同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56921.25元;2、福建璐琦物流有限公司与祁建威承担连带责任;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在承保的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4月25日9时在本院宏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王本洲:

本院受理原告蔡景爱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王本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蔡景爱代偿的贷款本息53552.07;驳回蔡景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4元,减半收取计582元,由你方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太姥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重庆良浩置业有限公司、魏良武、郑德荣:

本院受理原告陈克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郑国莺:

本院受理原告姜永贵诉郑武、郑国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黄振勇、黄美珠: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珠与被告黄振勇、黄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黄振勇、黄美珠:

本院受理原告郑志程与被告黄振勇、黄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黄美珠、黄振勇:

本院受理原告郑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城:

本院受理原告卓兴乐与被告林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肖雪琼:

本院受理原告邹华强与肖雪琼、陈英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9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肖雪琼、陈英娥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邹华强借款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50000元按月利率2%从2016年3月4日计算至被告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邹华强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郑永艳:

本院受理原告潘云胜与被告郑永艳、林玉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潘云胜就(2016)闽0182民初342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陈财宝、陈娇妹:

本院受理原告潘灼伟诉被告陈州、陈财宝、陈娇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16年12月26日作出(2016)闽0182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州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郑师霖(男,1968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57号,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张燕霞诉被告郑师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王成墉(男,1941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永泰县同安镇樟坂村樟板6号,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江丽明诉被告王成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265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军(男,198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富民路77号,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503105119。)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杨文泉(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5709274811)、杨春喜(男,198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801151594)

本院受理原告雷清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杨文泉(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5709274811)、杨春喜(男,198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801151594)

本院受理原告雷清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解散清算组声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16年07月27日成立清算组,并于2016年08月1日在《海峡消费报》上刊登《清算公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2017年2月13日股东会决议:停止清算,解散清算组,继续经营。特此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忠庆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7年2月14日刊登于3版版面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债权转让通知》”公告中,其落款日期“2015年12月5日”更正为“2017年2月14日”。特此更正声明。

2017年2月15日

杨文泉(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5709274811)、杨春喜(男,198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801151594)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杨文泉(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5709274811)、杨春喜(男,198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508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801151594)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182民初3602】,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李依习(男,汉族,1947年12月2日出生,原住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93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471202181X)

本院受理原告陈淑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柯法清(男,1980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百户村前厅新村5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011265116):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超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郑中仙、林卫花: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吴天福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李荣坤、关丽莺: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耀与被告李荣坤、关丽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9点在本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林玉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林玉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3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王威:

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3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王威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李强借款5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王威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徐燕:

本院受理原告刘青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叶周钦: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维和与被告叶周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5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叶周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叶维和借款本金23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0‰从2013年6月27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谢彩云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开劳仲裁【2016】第3464号”裁决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超过30日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福建景腾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龚明顺、罗国斌、陈锐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54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7年1月3日作出[2017]榕仲裁字第004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福安市泓盛达贸易有限公司、黄岳生、黄少丽、张鹏、郭春明、王义平、苏少丽、福安市春和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54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7年1月3日作出[2017]榕仲裁字第003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浙江奥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温州高创谷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双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郑植勋、杨雪和、孙加法、郑玉燕: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826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5月26日依法作出裁决,你们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郑剑锋: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27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5月3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5月15日依法作出裁决,你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叶善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与被告叶善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9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东方新格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3156780197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东方新格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蔡金森:

本院受理原告蔡凤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天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书奇 联系电话:1370500959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福州国际金融中心9层10单元

福建省天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书奇 副组长:胡琦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泡泡玛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16年12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吴海波

清算组成员:王有达、肖森森、周天增

联系人:吴海波 联系电话:18818851766

泉州泡泡玛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大唐分公司2017年0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艳彤 联系电话:13950193445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10层

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

大唐分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艳彤

成员:黄绵绵、张玉梅、肖奕玲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耀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2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郭跃文 联系电话:13338313332

联系地址: 龙海市东园开发区兰溪湾6号店

漳州市耀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郭跃文 成员:许小惠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顺昌县宝聚源酒店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罗长兴 联系电话:13509543769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大干镇红领巾路1-6层

顺昌县宝聚源酒店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罗长兴 副组长:张晓红

2017年2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杭县同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游小琳

清算组成员:游新建

联系人:游小琳 电话:13850654361

上杭县同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宏丰木材综合加工厂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0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157049996D),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宏丰木材综合加工厂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供销合作社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闽清县支行1995年12月14日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02407301,账号:185501040002044,现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供销合作社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开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5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卡号10015100624502,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开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解散清算组声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16年07月27日成立清算组,并于2016年08月1日在《海峡消费报》上刊登《清算公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2017年2月13日股东会决议:停止清算,解散清算组,继续经营。特此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芹英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公告

蔡东捷、林明桂、张捷、张友典同志:

公司已于2017年1月13日单方面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关系,请你们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公司来办理社保等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振龙化工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726477115Y,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连城县振龙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南建设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660378316L),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南建设分公司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王桂勇,身份证号:350427197106033518,不慎遗失《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号:3504270011000896),声明作废。

2017年2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一中队不慎遗失公章壹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