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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筑牢反腐防线彰显使命担当

2017-02-22 09:23: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服务大局 保障民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2日讯  2012年以来,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反腐败业务重心,群策群力,屡创佳绩。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59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800余万元。近三年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更是居于领先,所办案件呈现出大案要案多、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多、窝案串案多、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达100%。

过去五年,海沧区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保障民生和服务大局工作为重点,在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海沧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司法保障。该院还连续五届荣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忠诚履职

坚决查办大要案

“每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海沧区检察院案件量连续五年保持增长,在案件量连翻三倍的情况下,结案周期短,结案率高。树立精品案件意识,不断提高精细化初查水平,牢牢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和“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严格围绕庭审的标准和要求,对证据的证明力、完整性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

如在办理厦门某建设集团系列窝串案时,一条举报线索直指该集团机电项目负责人胡某,经过初步排查,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同时也是胡某的密切联系人的金某某、苏某某等浮出水面。通过梳理金某某、苏某某历年来参与投标的项目,承办人大胆假设,将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部门历任经理、实际经办人、集团分管领导等人员纳入初查视野,终将该集团塌方式腐败掀开了冰山一角。2014年至今,成功查办该集团系列窝串案13件13人。

2012年以来,海沧区检察院先后查处包括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厦门某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等在内的环保系列窝串案4件5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某受贿案、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周某某受贿案、厦门市商务局流通业管理处处长冯某某受贿案等在内的系列窝串案6件6人……

五年来,海沧检察院所立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件数占89.83 %。个案最高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350余万元;查办要案13件13人,占立案人数的二成。

宽严相济

提升办案质效

五年来,海沧区检察院通过严格规范案件线索评估和初查,严格规范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水平,实现规范、高效办案。

针对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反渎局长加强对初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办案,跟踪督促初查进展情况,把握初查方向,对重要证人、被查对象的接触及突破等关键环节精准指挥,充分评估风险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干警证据意识,依照犯罪构成要件全面收集证据,重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客观证据收集。发现非法证据及时排除、瑕疵证据及时补正,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客观、全面地把握案件。

该院实现办案工作区监控录像全覆盖,将同步录音录像范围扩大到重要证人、被调查对象,在办案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时分管检察长、局领导均到现场指挥协调,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对个别患有重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结合案情灵活采取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启动“绿色通道”,保障办案安全。五年来,先后有11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在办理工商系列窝串案中,对投案自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对拒不投案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管理处处长周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办理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件中,根据其认罪情况、涉案数额及身体状态,大胆尝试对其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采用该强制措施后及时与执行机关联系,一方面确保犯罪嫌疑人及时到案接受调查,另一方面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