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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检察院一案例分析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

2017-02-22 09:45: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2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安市检察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去年以来该院着力推进各项检察宣传工作“补短板,促提升”,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先进单位”,其中案例分析《微信传销诈 骗犯罪新特点》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当前非法采砂打击难,三大成因亟需猛药治理》被省政府采用。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试点单位,该院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两手抓,全年在各级纸媒发表稿件92篇次;完善“两微一端”建设与管理,编撰微信原创作品25篇,得到省级以上单位推广28篇次。其中微信作品《养猪请勿任性》《驻派出所检察官的一天》《哭砂》《如此亏本,竟有人铤而走险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同时,撰写的各类工作信息被省级以上机关采用47篇,调研文章被采用24篇次。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