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态种植活动
2017-02-22 11:18: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2日讯 2月20日,泰宁县检察院生态检察科组织破坏生态环境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和部分被告人,到辖区朱口镇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实践基地进行生态种植活动。据了解,为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该院与县法院、林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林业刑事案件补种复绿工作的规定》。明确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人在依法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生态恢复责任,进行补植复绿,对履行生态恢复责任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2016年以来,复绿补植100多亩。 (吴艳琴 摄)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