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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透视

2017-02-24 11:12: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好风助力扬帆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6年12月4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在领誓人、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诺的带领下,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据悉,通过前期筛选、专业笔试、综合考核等诸多环节,符合条件并通过考核的37名法官成为荔城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当前,该院司法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速度和深度向前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也随之落地生根。

“要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激流勇进,破除体制性障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努力提供更加优质、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让老百姓在司法领域有更多获得感。”该院院长王诺说道。

当事人立案更便捷了

2015年4月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文件要求,该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立案改革,变以往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立案标准,规范受理程序,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经过1年多的实践,立案登记制已逐渐为辖区老百姓所熟知,并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2016年12月31日,记者通过荔城区法院司法信息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了解到,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共收案登记13482件,当场立案率达96.8%。

“案件量的增长,说明老百姓通过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更加通畅。这要归功于立案登记制改革。改革降低了诉讼门槛,让‘立案难’成为历史。”该院人民陪审员宋益清说道。

在采取立案登记制的同时,荔城区法院还加大诉讼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了集立案、信访、缴费、法律援助等十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大大方便了老百姓。

荔城区位于沿海城区,辖区流动人口集聚,加上民营经济活跃,异地纠纷较多,许多人为了打官司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异地法院,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该院向先进地区借鉴实践经验,建成“跨域·连锁·直通”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跨域立案,即在不突破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就近向其所在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交立案申请,随后收件法院和受诉法院之间通过跨域立案平台,完成起诉材料的审核、推送和流转。

2015年8月12日下午,来自南安市石井镇的当事人李某勤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水头镇蟠龙工业区内行驶时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以往,李某勤若起诉肇事方,要到南安市法院水头法庭立案。然而李某勤一直居住在莆田,往返两地费时费力。听说打官司可就近选择经常住所地附近的法院立案,他便想试试。

2016年10月20日,李某勤带着相关资料来到荔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先将有关文书扫描成电子文档,然后通过跨域系统直接传输给南安市法院水头法庭,再经对方信息审核和回传。令李某勤没想到的是,仅仅25分钟后,他便拿到盖有南安市法院电子签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不到半小时,完成全部办理流程。“不用坐车来回奔波,轻松就把事给办了。”李某勤笑着说,“我要给咱们荔城区法院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