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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5号: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总体抽检合格率97.6%

2017-03-03 09:37: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是如何处置的呢?

李锦华: 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主动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原料要现场查验控制情况,封存有关台账。对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调查发现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将线索信息移送或通报相关部门。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一律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总的来说,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要做到“五个到位”: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记者:前面发言人谈到,今年省食药监局会加大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考核,能否介绍下今年打算如何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考核,确保检验结果质量的?

江振长:我局今年将通过5项措施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确保检验数据客观、公正、准确。一是制定承检机构监督和考核评价表,对承检机构开展常态化的考核评价,每季度公布考核评价结果;二是与承检机构签订承诺书,明确检验工作要求,强调承检法律责任;三是对承检机构上报数据,专人负责加强审核把关;四是不定期对承检机构检验质量开展飞行检查,对不合格产品或问题隐患发现率排在后面的承检机构,采取留样复核检验、盲样考核等检查方式。五是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施检行为的检验机构,一律停止承检工作。

记者:针对抽检发现问题,监管部门都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李锦华:作为监管部门,近年来我们根据抽检反映出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加强对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不达标、农兽药残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的监管力度,一是有针对性的提高这些项目的监督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范围;二是在日常监管中重点督查企业添加剂使用,严查生产、销售、储运等环节的卫生条件和过程控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力量,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交流、信息通报,督促企业做好风险研判和预防;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做到处罚与整改并重,在落实行政处罚的同时,重点督促企业查找问题原因,及时落实整改,防止同样问题再次发生,对反复出现不合格的企业,依法采取责任约谈、停产停业等措施。

记者:请问2017年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有何特点?

李锦华:今年的抽检工作主要还是围绕国家总局工作部署,结合本省实际统筹推进实施,一是在抽检频次方面,实现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一次,增加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的抽检频次;二是在抽样渠道方面,侧重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供应主渠道进行抽检,同时兼顾城乡结合部、农村以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三是在抽检覆盖方面,抽样地点覆盖省内全部县(市、区),被抽样单位涵盖经营环节的不同业态,抽样产品将覆盖省内全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记者:造成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哪些?

李锦华:常见的食品不合格问题主要有: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品质指标不合格、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原因也因问题不同存在差异,很多时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有的是质量管控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来自种养殖环节的药物残留,还有的是环境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例如个别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口感,延长产品的保质期等,有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就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微生物或品质指标不合格,多是卫生条件、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或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农兽药残留超标,则可能是在种养殖过程中滥用农兽药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但也可能是因为环境土壤中的农兽药污染和蓄积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