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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下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2017-03-07 08:55: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细化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  据新华网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以进一步提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细化未检工作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与效果。

《指引》规定,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同一名检察官或者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以利于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特殊、优先保护,平等对待,教育挽救,诉讼权利保障,区别对待,分案处理,隐私保护,快速办理,双向保护,综合施策,风险评估等基本要求。

《指引》就未检工作中的特殊检察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当事人和解、被害人救助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