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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宣传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2017-03-10 09:3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好作品频频登榜 好声音唱响全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0日讯  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构建良好检察公共关系?这是福建检察宣传部门的必答题。

答好这道题,需要清晰的思路,新颖的理念,过硬的作风。因为,思路决定出路,理念指引路径,作风事关实效。

这道题的最佳答案,见诸于日前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的一则批示中:“检察宣传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缘于宣传工作“思路清、理念新、有成效。”

思路清:

以检察为中心 汇聚法治正能量

检察宣传为检察工作服务。这一宣传思路清晰明了,就是扎根检察沃土,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总要求,立足主业主责,贯穿主题主线,唱响检察主旋律,为促进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宣传检察职能,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检察机关到底是做什么的?检察工作与百姓生产生活有什么关联?这些为群众关心关注的话题、议题,纳入全年常态化宣传。这是宣传部门长期宣传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并作为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亲和力公信力的一大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群众知情权。

突出特色亮点,全力推广可复制经验。联合各业务条线,联动办案部门,挖掘亮点工作,做足特色文章,做好深度报道。不遗余力地把生态检察“三位一体”的福建模式、查办非法疫苗案件的福建力度、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的福建实践等福建经验推向全国。

讴歌先进典型,增强宣传整体效应。发挥典型宣传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龙头作用。一年来,对全国模范检察官、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刘龙清先进事迹重点宣传持续升温的同时,聚焦身边榜样,对45名平凡岗位上先进个人进行专题报道,讲述可亲可信可感的人物故事,在队伍中引起积极反响。

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一个职能机构,检察宣传部门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司法工作规律,坚持以案说法,诠释新法新规,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法治信息;解读典型案件,说透个中法理,倡导尊法守法,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把执法与普法紧紧联系起来,厚植法治土壤,展现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担当。

理念新:

以创新为灵魂 增强宣传传播力

“思想僵化、观念滞后、抱残守缺做不好宣传工作。”在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吴新华看来,创新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不竭动力,唯有创新,破解“瓶颈”,才能补齐“短板”,不断超越,顺应宣传舆论新态势。

更新思想观念。关门办案,只做不说,多做少说,势必造成群众对检察工作不了解、不理解,不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发展。这种不敢说、不想说、不愿说的思想,近年来逐步为宣传和办案部门所摒弃,转变过去“自我神秘”的思维惯性,树立“办案与宣传都是硬道理”的新理念,形成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开放格局。

创新宣传载体,构建舆论高地。因应新闻舆论新态势,打造新媒体矩阵,拓展宣传新平台,强化主动发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实现“两微四端”全覆盖,建立起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为一体的检察综合宣传体系,一批官微响誉全国检察新媒体,成为正义网、法制网法律微信排行榜上的常客,检察宣传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创新机制方法。几年来,人们欣喜地看到,每一次的制度和方法创新,都给宣传工作带来新变化新气象。从最初的基层宣传联系点制度,以对口指导提升,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到每晚正点巡检制度,以点评作品,推送佳作,促进原创;从每周二微课制度,以小编教小编的方式,分享心得体会,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到宣传通报制度,以大数据反映宣传动态,感受工作力度,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之势。在创新方法上,对内统筹资源,对重大宣传活动调度优秀小编一起攻关,全省检察新媒体矩阵统一集中推送。对外,借助新闻单位力量优势,建立新媒体联盟,互为关注转发,实现从个体部门独自宣传到集体发声,形成宣传“大合唱”,让主旋律更加响亮。

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协调、要策划、要制作、要技术,这一切都要有人去做。针对基层宣传力量薄弱的实际,全省检察宣传部门敢于担当,既面对现有宣传人员短缺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坚持眼睛向内,挖掘自身潜力,实行一专多能,又着力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宣传队伍,以团队力量创精品造品牌。着眼于检察宣传工作长远发展,去年底,省检察院政治部就加强检察宣传“三化建设”专门下发通知,对配好宣传人员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宣传工作有人干事、干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