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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法院异地立案诉讼服务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2017-03-14 08:50: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4日讯    “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3月12日上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报告中肯定了泉州法院全国首创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2015年1月1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民本理念,创新推出了“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阳光司法、便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该诉讼平台将全市12个法院、42个基层法庭、54个诉讼服务窗口连成一个诉讼服务大数据网络,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迈进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法庭,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均可得到一站式解决。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推出至今,得到各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截至今年2月28日,泉州市两级法院已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40034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1225次、材料收转41013次、诉讼指引41322次、判后答疑817次、信访接待153人次、立案调解206件、诉前调解57件。

(记者 林扬阳 特约记者 蔡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