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明溪县法院化解一起劳务纠纷

2017-03-24 10:03: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4日讯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次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成功执行和解了该县夏阳乡紫云村张坊村民小组与柯某劳务费用一案,化解了一场有可能引发200多人上访的矛盾纠纷。

据悉,夏阳乡紫云村张坊村民小组与柯某在3年前签订牛角坑造林协议。2015年5月,时任小组长与柯某进行结算,并出具欠条。同年8月,小组换届,并对育林质量提出异议。双方协议未果后,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坊小组支付劳务工资38万元。张坊小组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县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冻结张坊小组的林权收益。而后,张坊村民小组共52户、208名村民,以林补系村民个人所有为由,向夏阳乡党委、政府及保护区管理局提出信访,要求发放林补资金,引起该院高度重视。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和该院驻村书记多次协调沟通,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2万余元的利息,并同意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限,村民小组承诺到期还款。

(张国平 孙海龙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