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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保障“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2017-04-06 09:4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6日讯   连日来,永春县法院多措并举,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据了解,该院成立司法保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为永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细化服务保障举措22条,全力保障永春创建“旅游+文化+生态”融合发展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与此同时,该院在北溪、大羽等重点景区挂牌成立4个旅游巡回法庭,选派11名法官组成审判团队,开辟“立、调、审、执”的“绿色通道”,实行旅游纠纷专业化、集约化审判。建立“法院+旅游局+重点景区”常态协调机制,指定联络法官4名、联络员13名,召开联席会议,携手创建“无讼景区”。

(实习生 卢精迪 通讯员 吴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