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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4月6日公告

2017-04-06 10:57: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22日10时50分,我大队在南安市水头镇货车帮停车场旁一集装箱内查获一个地上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3.05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28日15时,我大队在南安市梅山镇福诏高速公路旁300米处一无人空地查获一地上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7.4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1日18时50分许,我大队后渚边防派出所在沈海高速驿板出口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 柴油8.15吨的轻型厢式货车(车牌为闽CC3R78)。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1日06时10分许,我大队后渚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池店高速出口往刺桐大桥方向路段处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9.82吨的轻型厢式货车(车牌为闽CLS809)。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9日02时50分许,支队司令部侦查队根据线索在泉州市晋江沈海高速池出口查获一部“赣C99655-赣CJ709挂”油罐车。后经过磅、称量,该油罐车内实际存储无合法手续柴油31.92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3日17时50分许,支队司令部侦查队根据线索在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长兴路附近一空地查获1个地下油罐和2个塑料桶。后经过磅、称量,该油罐和2个塑料桶内实际存储无合法手续柴油4.87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9日08时40分许,我支队司令部侦查队在南安市南高速出口查获一部“赣CH3276·赣C6N67挂”的油罐车,查扣柴油30.38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2月27日02时许,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在厦蓉高速上杭路段古田服务区查获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该车悬挂车牌号为“粤M07036号重型半挂牵引+粤M2106挂)”,经过磅,该车当日运载成品油柴油31.36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地点: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文昌路1号

联系人:陈小斌 联系电话:0597-3621159

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19日21时40分许,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泉港区驿峰西路前黄镇前烧村路段旁一地磅处查获一辆闽CC9M95改装油罐车。经测量,该油罐车内储存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11.13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23日03时58分许,我支队船艇大队在南安水头镇永泉小学对面马路上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号牌为“鄂H0D027-鄂H0K27挂”油罐车,该车油罐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30吨。

2017年03月26日22时40分许,我支队船艇大队在南安水头西高速出口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号牌为“赣G97211-赣G6560挂”油罐车,该车油罐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31.65吨。

因查扣的油罐和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我支队刑事侦查队根据线索在福州马尾区琅岐镇云龙村六垱水闸海堤外查获一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案,现场查获涉案车辆(车牌号:赣F79870)一部,查扣涉案成品油251.72吨,请上述涉案车辆车主,成品油货主在本公告6个月内,持合法、齐全手续到我队认领,逾期将按照无主物品依法处理。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6日

福安市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陈炳星、赵爱梅、王德明、康淑庄: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8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福州永仁房地产有限公司、刘秀燕:本会受理申请人魏文华与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5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福州永仁房地产有限公司、刘秀燕:本会受理申请人吴丰斌与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5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福安市华宇电机有限公司、福建省津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德森电机有限公司、刘勇、缪寅光、缪丽平、赵丹、刘墨然: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6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福安市华宇电机有限公司、福安市德森电机有限公司、刘勇、缪寅光、缪丽平、赵丹: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80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10: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陈德平、赖美玲:本院受理原告黄寒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6月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黄锦烽、袁婷: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黄锦烽、袁婷、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闽侯县人民法院甘蔗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周忠华、钟而狮:本院受理原告章华芝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王仁顶、柳金兰、林世平、张政健:本院受理原告章华芝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岩华、陈文久、福建三越轩红木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华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三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三越轩红木贸易有限公司、陈锋生、陈岩华、黄赛玉、陈文久、周光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77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詹照谷、洪辉杰、马秀琼:本院受理原告张剑锋与被告詹照谷、洪辉杰、马秀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林旭:本院受理原告何丽娅与被告林旭、林守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95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詹照谷:本院受理原告吴巧云与被告詹照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蔡佳珍:本院受理原告陈宝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蔡水清、夏水鱼、张丽玉、许道锦:本院受理原告张良希诉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叶礼修、洪爱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建东、姚建玲与被执行人叶毅、黄小玲、叶礼修、洪爱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于2016年11月2日依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通过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首选机构,本院已委托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叶礼修、洪爱娥共有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城玉石路54号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特向你送达《(闽)光明[2016](房)字第NDX45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现值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叁仟元整(¥1693000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李阿楷:本院受理原告林宣知诉你及刘友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2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刘友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宣知借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8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付);被告李阿楷对上述履行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被告李阿楷履行第一项还款义务后,有权对被告刘友仕行使追偿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或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缪雄、缪长文: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刘涵燕、阮平春、刘捷晟、刘长春: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倪一贵、侯小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535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檀晓锋、黄巧珍、檀开星、郑秀花、郑思旺、张素娇: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482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檀晓锋、黄巧珍、檀开星、郑秀花、郑思旺、张素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吴孟钗、汪依平、余能光、汪丽芳、陈云、洪娇英: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477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吴孟钗、汪依平、余能光、汪丽芳、陈云、洪娇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吴孟钗、汪依平、余能光、汪丽芳、陈云、洪娇英: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47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吴孟钗、汪依平、余能光、汪丽芳、陈云、洪娇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林文斌:本院受理原告黄周兴诉林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周兴诉请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及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福建融侨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刘玉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0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陈祥坚(住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下沙村下杭楼1号):本院受理原告赖文森与被告陈祥坚、陈庆妹、翁美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赖文森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陈祥坚、陈庆妹、翁美芳共同偿还赖文森借款本金61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4年1月28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陈祥坚、陈庆妹、翁美芳共同偿还赖文森2011年2月至2014年1月期间的利息308,750元。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7年7月6日15时15分在本院渔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祥坚(住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下沙村下杭楼1号)、林元珠(住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桥尾村大路顶45号):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林与被告陈祥坚、陈庆妹、翁美芳、林元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李文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陈祥坚、陈庆妹、翁美芳、林元珠共同偿还李文林借款本金39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4年11月1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7年7月7日9时15分在本院渔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祥坚(住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下沙村下杭楼1号):本院受理原告吴仕清与被告陈庆妹、陈祥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吴仕清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陈庆妹、陈祥坚共同偿还吴仕清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5年6月1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7年7月6日9时15分在本院渔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傅建生、黄泉英:本院受理原告郑确诉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4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麻胜涛、阎姣:本院受理原告林京松诉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4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黄义忠、郑建红、莆田市福林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柯金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改期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天尾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宏森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闽0304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莆田市宏森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175505.40元及利息;二、驳回莆田市宏森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林志伟:本院受理原告黄碧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郑鸿鹏、陈梅生:本院受理原告陈爱茜与被告郑鸿鹏、陈梅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66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陈爱茜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830元,由陈爱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宝群:本院受理原告黄秀姐与被告陈宝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7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陈宝群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黄秀姐借款24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1年11月29日起,以本金24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68元,由陈宝群负担903元,黄秀姐负担165元;公告费720元,由陈宝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纪奋权:本院受理原告戴丽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72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准戴丽芗与你离婚;婚生儿子纪选由戴丽芗抚养,你每月承担抚养费600元直至纪选满18周岁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张少林、郑清英、方平:本院受理原告郑雪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郑雪红请求你们:1.张少林、郑清英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之日止;2.方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黄慧连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徐冬妮、人民陪审员陈新武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们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黄清毅、黄煌冠:本院受理原告陈智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黄清毅偿还借款305791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305791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黄清毅赔偿原告陈智权为主张和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3、判令被告黄煌冠对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判令被告黄清毅、黄煌冠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亦凡、魏梅香:本院受理原告林希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陈亦凡、魏梅香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环城贸易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福利鞋业包装公司、林文信、彭仕琼:本院受理上诉人莆田市外贸综合经营部、上诉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峰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到庭传票,你们应自公告期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准时到本院第五小法庭接受询问,逾期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本院将对你们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余刚,决定将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转制变更为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个人独资企业),凡与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个人独资企业)之内,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闽清县梅城镇六和堂医药商店(个人独资企业)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刚 联系电话:13358282116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67号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朱耀瑜,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云龙广生堂医药商店)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云龙耀瑜医药商店),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云龙广生堂医药商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云龙耀瑜医药商店)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云龙广生堂医药商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云龙耀瑜医药商店)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耀瑜 联系电话:15280158310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云龙乡云龙街58号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刘柳青,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中健民堂药店)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柳青 联系电话:13950216753

联系地址:闽清县白中镇田中村钱光东厝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黄钟渊,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 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白樟康源堂药店)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钟渊 联系电话:1350697477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白樟街北路22号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池溢,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坂东人和堂药店)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池溢 联系电话:13799957660

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镇湖头村湖东路45号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余敏荣,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东桥镇达康药店)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敏荣 联系电话:18965033303

联系地址:闽清县东桥镇过洋村桥头街119号达康药店

2017年4月6日

非法人市场主体拟转制公告

林养康,决定将个体工商户(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转制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凡与个体工商户(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投资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从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注册登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不再以原名称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其债权债务全部由个人独资企业(闽清县池园康福大药房)承继。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养康 联系电话:13950262700

联系地址:闽清县池园镇龙井小区吴克唐厝左起2-3间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金畅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3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丁凯 联系电话:18950600869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5号工行八楼

南平市金畅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海鼎运输有限公司2017年3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陈 琳

联系人:魏宗来 联系电话:13860047919

南平市海鼎运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创盈港地产开发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文华 联系电话:13606958388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二号楼2207室

漳州创盈港地产开发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陈文华 副组长:张燕芬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腾达纺织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陈瑞婷 清算组成员:黄仕钊

联系人:陈瑞婷 联系电话:13799862461

南安腾达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平福丰轻机配件有限公司2017年2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杨皞

企业联系人:戴锦清 联系电话:0599-8860015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北楼三楼

福建省南平福丰轻机配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九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3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杨永泉 电话:15860978718

清算组成员:杨永章 毛新建

武夷山九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山海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3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利丰 电话:13950654670

清算组成员:周剑平 姚淑花

武夷山山海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城县易科数码有限公司2017年3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罗满珍 清算组成员:张晓光

联系人:罗满珍 联系电话:13507542128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东路64号号8幢1612室

连城县易科数码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华阳石材有限公司2017年04月01日的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吕和平 联系电话:13960234122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后房村

福建省南安市华阳石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吕和平 组员:曾仁海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万农鑫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03月05日的成员大会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徐金阳 联系电话:13706058782

联系地址:仙游县赖店镇南丰工业园区

仙游县万农鑫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徐金阳

成员:彭秋金、黄福荣、林丽钦等9人

2017年3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泉州市天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03月13日的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明发 联系电话:13720218886

联系地址:南安市石井镇郭前新区新天明大厦

福建泉州市天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明发 成员:郑天柱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福建源三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蔡辉煌 联系电话:13806794280

福建源三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公告

浦城县鑫汇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2日核发的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541691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鑫汇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公告

福建省浦城县鑫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31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541692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浦城县鑫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国英食杂店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2600259397,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国英食杂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旅百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莆田湄洲湾北岸营业部不慎遗失与福建旅百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四份合同,合同号分别为:BestoneGN 0004117、BestoneGN 0004118、BestoneGN 0004119、BestoneGN 0004120 ,现声明以上四份合同作废。

福建旅百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莆田湄洲湾北岸营业部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武茗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729692259L)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各一本(许可证编号:QS350714010094;发证日期:2015年8月31日),现声明以上证件作废。

武夷山市武茗茶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腾威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7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0000U395W),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腾威商贸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更正声明

《福建法治报》2017年1月24日刊登的上杭富溪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清算公告的表述内容中一处有误,其中清算组负责人的姓名应为:杨梁辉。特此更正!

上杭富溪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左邻右舍食杂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02600188604,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左邻右舍食杂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慎遗失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许可证一份(户名:建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账号:3506772112050200043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熊扬财土特产店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9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260000842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熊扬财土特产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梅溪镇益炳配件店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08-16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一份,注册号为:35012460005763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闽清县梅溪镇益炳配件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闽清梅城蜀中川味鱼庄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11-08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12460006076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闽清梅城蜀中川味鱼庄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海岛西洋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霞浦县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份。证号:350921052342467。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海岛西洋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香飘飘茶行(35032119920715732000)不慎遗失福建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税控盘1个,编码:499903030038;遗失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10份,发票代码:3500163320,发票号码:00589189至00589198,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香飘飘茶行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南轩茶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067272,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南轩茶行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上下视觉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0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100017470,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上下视觉广告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左邻右舍食杂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4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SP3507021350037829,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左邻右舍食杂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聚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MA349XPY2U,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聚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大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MA349NU171,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大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老廖化肥店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一本(税号:35210319730812257200),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老廖化肥店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海联天水产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5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62610003859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海联天水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海联天水产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税务局2014年2月20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登记证号:350626098448312),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海联天水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星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 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一本,电子营业执照卡号:10015100454598,现声明作废。

莆田星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婷美中草药健康养生馆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71103,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婷美中草药健康养生馆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鑫金桥电器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6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022857,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鑫金桥电器商行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回龙忠山养蜂场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10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04242,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回龙忠山养蜂场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冯氏纸制品商行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9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245510,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冯氏纸制品商行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浦城县景晖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2M00001WP1J),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浦城县景晖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宝珠岩茶厂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10月10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本(纳税人识别号:35078219830921551X),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宝珠岩茶厂

2017年4月6日

遗失公告

浦城县绿新环保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2MA346EU16W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绿新环保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重庆恭喜发财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建瓯分公司不慎遗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2XNNUJ5N,现声明作废。

重庆恭喜发财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建瓯分公司

2017年4月6日

公告

本院于2016年12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福建省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汇票(号码为10200042/21452644,出票人福建省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列东支行,收款人连城县农业局,出票日期2016年9月26日,汇票金额20000元,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福建省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10200042/21452644、票面金额20000元的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福建省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胡尼高、任革云:

本院受理(2017)闽0402民初567号原告张河才、温光煌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张长文、王晓华: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胡清、张金娣与被执行人张长文、王晓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6)闽0703执89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长文、王晓华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国际新城)1号楼1单元1602室的房产。我院依法委托厦门中利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利评房字(2017)第NP2007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43.48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郑永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何丽萍与被执行人郑永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6)闽0703执11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郑永幸与其配偶卢素宜共有的坐落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4368号(武夷国际新城)12幢8层10801室的房产。我院依法委托厦门中利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利评房字(2017)第NP2009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69.88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雷贵盛、吴永英:

本院受理原告龚美珍诉被告雷贵盛、吴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758号。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0500元(该利息暂计至2017年2月25日,之后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17年7月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雷贵盛、吴永英:

本院受理原告黄晓华诉被告雷贵盛、吴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782号。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8100元(该利息暂计至2017年2月25日,之后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雷贵盛、吴永英:

本院受理原告廖笑珍诉被告雷贵盛、吴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822号。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32400元(该利息暂计至2017年2月25日,之后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17年7月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程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与被告程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703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解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与程伟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所申领的信用卡交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二、程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款和手续费98503.39元、复利7386.61元,合计105890元(该款计算至2016年6月7日,之后费用、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归还时止)。三、程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律师代理费2500元。本案受理费2468元,公告费800元,均由程伟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徐惠娜:

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黄于明:

本院受理原告严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厦门盛洁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龙腾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3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长钦 联系电话:18950600869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5号工行八楼

南平市龙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鸿港傢俬行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04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6800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鸿港傢俬行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林基根,身份证号:350427196006296033,不慎遗失《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号:3504270014002481),声明作废!

2017年4月6日

福建鑫胜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南靖县快稳信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漳州市龙文区正和邦房产中介服务部、刘宾、张秋香、厦门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淑娜诉你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鉴定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杨凯: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王剑辉: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惠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漳州市芗城区锐森电脑商行、蔡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漳州市德轩贸易有限公司、林丽莹、曾福荣: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厦门梓货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龙文区惠润涂料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青松:

本院受理原告唐立新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委托调解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黄武龙: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学院诉你、第三人陈淑兰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7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彭智敏、何剑雄:

本院受理原告吴荔泉诉你们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吴梓粦、何剑雄:

本院受理原告吴荔泉诉你们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莆田市新日财富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芳、林素芬、张梅生、刘祥贞、林碧英、傅雅莲、傅素容、傅建兰、陈玉萍、陈磊、陈丽萍、陈金清、陈一梁、陈正贵、祁梅金、许沐英、陈春淋、陈贞贞、郑东慧、陈奇钦、陈悦、林翠萍、吴燕平、朱明海、林仙明、郑文盛、张爱霞、陈国珍、陈喜建、黄立全、苏加荣、黄培红诉你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共三十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4民初3239-3250、3287-3291、3451-3454、4013、4136-4142、4643-46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厚夹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10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卡号10015100628926,现声明作废。

福建厚夹茶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更正声明

福建法治报2017年1月12日刊登的经福州市晋安区水中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清算公告表述内容中一处有误,现更正为经福州市晋安区水中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3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特此更正。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鹏飞日用品咨询服务部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7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626600071107),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鹏飞日用品咨询服务部

2017年4月6日

黄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国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晓文:

本院受理原告熊清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池毓敏:

本院受理原告林新暖诉池毓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林新暖诉请判令你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及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涂超、钟建水:

本院受理原告郑仙鲤与被告涂超、郑丽敏、钟建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2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涂超、郑丽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仙鲤借款人民币9万元及该款自2012年1月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钟建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上诉人郑丽敏已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郑金发、陈群衡:

本院受理原告肖邦与被告郑金发、陈伟平、陈群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肖邦与被告郑金发、陈伟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雪阳与被告郑金发、陈伟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2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6)闽0302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16)闽0302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上诉人陈伟平对上述三个案件已分别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徐少松、肖应鱼:

本院受理原告林梅珍与被告徐少松、肖应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256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徐少松、肖应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林梅珍借款人民币25万元及该款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朱瑞贤、王雯娟:

本院受理原告郑朝梁、林秀莲与被告朱瑞贤、王雯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1957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一、被告朱瑞贤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朝梁、林秀莲借款人民币八万三千元及该款利息(其中:以借款五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2月2日起、以借款三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23日起,均至还清之日止,均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以借款三千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利息);二、驳回原告郑朝梁、林秀莲要求被告王雯娟共同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叶贻胜:

本院受理原告吴美清与被告叶贻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吴美清以叶贻胜向其承租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莆阳西路544弄6号3层的房屋并拖欠租金为由,要求判决你支付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即2018年3月9日止按每月1500元计算的租金和此前拖欠的水电费1050元。因你去向不明,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吴建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17)闽0302民初735号】,原告要求判决你偿还信用卡本金83226.83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判决你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吴春龙、杨丽超:

本院受理原告方新野与被告吴春龙、杨丽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方新野以吴春龙拖欠其借款且该债务系吴春龙、杨丽超的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借款25万元及该款自2014年3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因你们去向不明,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林萍冰:

本院受理原告刘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风华借款18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蔡雁萍:

本院受理原告庄丽霞诉你和李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31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国平、蔡雁萍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庄丽霞借款64万元及该款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借款本金44万元和20万元为基数分别自2013年3月4日和22日起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遗失声明

三明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1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315374541X,现声明作废。

三明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黄德金:

本院受理原告许秀华诉你、被告向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向英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2民初4658号、46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被告向英不服本院做出的管辖权裁定,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2016)闽0302民初4658号之一】,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福建省汇康富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秦月亮与被告福建省汇康富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39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福建省汇康富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秦月亮投资资金人民币150000元、固定收益人民币6750元以及人民币1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刘德禄、林吓秀: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德禄、林吓秀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39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刘德禄、林吓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福建省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228350元及该款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高诚兴(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708015316):

本院受理原告杨好云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5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高诚兴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翁宜风(现在南非,公民身份号码:352228197709232011):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荣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5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翁宜风经过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薛祥爱(现在坦桑尼亚,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602102694)、何秀敏(现在坦桑尼亚,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81197806074806):

本院受理原告薛联祈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薛祥爱、何秀敏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5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张平(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202093303):

本院受理原告林希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5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张平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郑捷(现在爱尔兰,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406012053):

本院受理原告王薇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郑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5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陈焱:

本院受理原告蓝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年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一、陈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蓝燊借款10900元;二。驳回蓝燊的其他诉讼请求。),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林方锋、江承县:

本院受理原告周裕达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22民初378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康静:

本院受理原告高勇冰与被告康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681民初66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刘长荣、孙凤才:

原告刘长灯与被告福建省南平市绿源记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刘长荣、孙凤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顺民初字第19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刘长灯的诉讼请求。原告刘长灯不服本判决,已提起上诉。限你们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蔡洪清、张冬娘: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归还212983.89万元及其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冯菊花:

本院受理原告刘洪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龙森木竹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林浦生 电话:13860505669

清算组副组长:詹平

清算组成员:林浦生、李丹、詹平

永安市龙森木竹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