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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琛:“文武双全”担道义

2017-04-07 09:29: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7日讯   高颜值,一身正气,再加上那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仿佛天生是一块公诉人的料,他就是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助检员刘琛。阳光、自信的他热爱工作,热爱生活,从检14年,在公诉岗位上不断追逐着检察梦想。

“办案人员里材料写最多的,写材料的人中办案最勤的。”刘琛这么自嘲。自2007年到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工作以来,刘琛一直在综合指导组工作,这也锻炼了他“多面手”的综合能力。作为承担处室大小材料的笔杆子,近年来先后起草过数十篇综合与调研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多篇材料被最高检公诉厅作为会议交流材料或者经验材料在全国转发;作为同事口中的“刘总管”,他擅长组织协调与上下沟通,各种全省性的会议、竞赛、培训均组织得井井有条。他胸怀“铁肩担正义,妙笔著公平”的公诉情结,始终以提高办案能力与水平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秉公办案,依法履职。

多年前,刘琛办理过一起故意杀人案, 案件本身无论事实、证据或是法律适用都无可争议,但刘琛至今对该案的庭审印象深刻。上诉人是一名未满20周岁、稚气未脱的年轻人,其家人在开庭时都到场旁听,上诉人也不时回头寻找家人。庭审即将结束,当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将上诉人带回看守所时,被告席的上诉人转身跪下,朝家人重重地磕了两个头,旁听席上顿时哭声一片。这一幕令他动容。此后,每次收到案件时,上诉人庭审下跪的场景总会浮现。“即便是杀人犯,也不意味着就是泯灭人性无可救药的‘天生犯罪人’,而同样是有血肉有家庭有温情的鲜活个体,与普通人并无二致。这就需要我们公诉人以更加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审查事实证据和整个案件,因为手里不仅仅是沉重的卷宗,更关乎生命和家庭。”刘琛说,“死刑案件也好,普通案件也罢,都容不得半点瑕疵和疏忽,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审查,因为一个错案对公诉人来说也许只是检察生涯中不堪回首的工作失误,对被告人而言却是整个世界。”

工作岗位之故,刘琛近年来办理的数十起案件中,近半或疑难复杂,或案情重大,或领导交办的 “硬骨头”。其中,不乏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广泛的如苏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反复炒作的如刘某某走私武器案,也包括童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林某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等冷僻罪名案。每次办案都是新的探索和钻研,锻造了扎实的办案功底与较好的办案水平。刘琛办理的抗诉案件吴某某故意杀人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2年因参与办理最高检某专案,被最高检授予个人三等功;2016年入选最高检打黑除恶专家库。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刘琛也勤思考善总结。他撰写的《以刑法解释的视角审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销售金额”》等多篇论文在全国性刊物《刑事司法指南》《方圆杂志》上发表。

不仅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刘琛在生活中同样演绎精彩。他多次代表省检察院参加省直机关各类知识竞赛,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比赛,曾先后荣获省检察院“两提升三过硬”演讲比赛二等奖、计算机应用技能竞赛优秀奖等荣誉;参加省志愿者骨干培训,积极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多次在省检察院晚会上担任主持人。因妻子在外地工作,他也努力承担起“全能奶爸”的角色:照顾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陪伴孩子阅读、玩耍,这已占据了他绝大多数的业余时间。当然,他也不忘忙里偷闲给自己“充充电”,等孩子入睡后看书、撰写材料……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刘琛如是说。务求专业规范、崇仰“工匠精神”的他,始终努力地向身边诸多优秀公诉人学习,汲取力量,不断前行。

(本报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