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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惠安:“钻”成检察“活字典”

2017-04-07 09:37: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7日讯  站在公诉席上,他是温文尔雅却柔中带刚的国家公诉人;在审查证据时,他爱较真,就连一个普通的内部网站,他都能物尽其用。他就是平潭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郑惠安。

从一个“小鲜肉”,到现在不仅能独当一面,甚至成为院里中层业务骨干、科室里年轻同事的“活字典”,看着郑惠安一路成长的平潭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林说:“在我看来,郑惠安之所以能成长这么快,主要靠一个字‘钻’。”

“他是一个能把内网用成外网的人,同事们要是对一些新法不熟悉或不确定的地方,都喜欢问他。”平潭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蔡云玲说道。蔡科长所说的内网就是检察系统的内网,这个对于大多检察官来说只是办案或偶尔查看通知的内部网站,极少人愿意去钻研它。而郑惠安却剑走偏锋,他不无得意地向记者展示他从内网里下载的各种材料:“你看,这些都是我从内网里挖出来各种版本的刑法学教材、各地案例分析……”

对待一个网站他都会钻研个底朝天,就凭着这份较真劲儿,在审查案卷、对待犯罪嫌疑人时他更是较真到底。

2015年,郑惠安审查一个电信诈骗案的“车手”(即为团伙组织者取款的人员)邹某和易某,涉案金额2万元,并发现易某在邹某未供认共同犯罪时便自供入罪,又在提审时翻供。对照民警提供的证据,郑惠安认为,易某或因证据不足将无法定罪,而邹某因涉案金额不高,最多也就判处几个月。可是,他在细看案卷时发现,邹某、易某二人若只是单纯地帮上家取钱,为何在他们被扣押清单上会有假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公章无数?并且,这些东西是从何来又是作何用,案卷上只字未提。于是,郑惠安立即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多管齐下将案件证据收集完整齐备、确实充分。

谁料,这一查,发现这案子还真不简单。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起诉后两次补充材料、一次追加起诉和一次变更起诉……终于对邹某、易某二人追加一起涉案金额15万余元的诈骗案;并追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单位印章,妨害信用卡管理三罪事实。当该案判决出来后,郑惠安在他的工作手记上曾写道:“或许这案子我不用那么较真,如果这两个人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我会感到不安。检察官的职责就是惩治犯罪,面对犯罪分子已经露出的马脚却视而不见,说轻了是自己能力欠缺,说重了就是违背良知,助纣为虐。我是人民检察官,只要发现犯罪,我的使命就要一追到底。”

对待每个案件,郑惠安都能援法引律,匡正裁度。喜爱律诗的郑惠安常说:“入囹入圄,人寰尽数”,就算你阅尽人间冷暖,也做不到感同身受,把罪犯绳之以法,只是实现了法律最朴素的价值,但是法律应该怀有温情的一面,让伤者平复,让仇怨化解,才是登上更高的位阶。

他这么说也这么做。2012年,郑惠安在办理一起兄弟顶包交通肇事案,得知因为这两个兄弟都可能被判入狱,其老母亲急火攻心生了重病。虽然案件已经了结,但想到可怜的老母亲正在病床上急切盼望着儿子回家,郑惠安坐不住了。他多次组织协调双方进行调解,经他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之后,他又协调主审法官提速审结,成全了兄弟俩榻前尽孝。

(本报记者 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