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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涉旅游纠纷

2017-04-11 08:39: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就地立案 就地审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营造优质的旅游环境,近日,泰宁县法院与县旅游管委会联合制定《关于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切实有效地解决涉旅纠纷。

据了解,泰宁县法院与县旅游管委会分别设立金湖旅游法庭和旅游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为游客、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司法保障,不定期开展巡回办案、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纠纷行政调解和诉调衔接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解决诉求;对于涉旅游服务合同、旅游服务损害赔偿责任等纠纷,如经调委会调解不成、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旅游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诉累。同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相互通报存在的问题、介绍旅游纠纷化解工作经验,共同做好旅游纠纷的预警、预防和协调、化解工作,营造稳定的旅游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该院还借助微信、微博,利用周末、旅游黄金周等节假日,到大金湖、长兴旅游集散中心、寨下大峡谷等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接受游客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增强游客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廖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