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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芬:千锤百炼终出色

2017-04-14 10:26: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4日讯   流利的表达、干练的风貌以及专业的素养,这是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小芬给人的第一印象。而“专家级公诉人”则是同事对她的共识。

出色的成绩,让张小芬成为院里的明星公诉人。但在她看来,现在的出色是从之前各类案件的千锤百炼中得来的。近日,张小芬跟记者分享了一起让其受益匪浅的疑难、复杂案件。“这是我多年来办案过程中啃到的一块硬骨头,不过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也让我成长、收获很多。”张小芬清楚地记得当时办理案件的波折。

2014年6月,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指派张小芬承办一起自侦案件。这是一起被告单位南平市某房地产公司和被告人饶某的行贿案。刚接手案件,张小芬就发现案件焦点涉及土地鉴定评估。为更好地对案情进行了解,张小芬当即找来相关专业书籍钻研。“只有吃透专业性问题,才能提高案件审查能力。”张小芬说,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她必须弄清楚、想明白。

张小芬(左二)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和解

张小芬一边钻研专业性知识,一边按程序进行审查并委托鉴定机构对涉及土地进行鉴定。然而,在案件起诉到法院第一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饶某的辩护律师张某对公诉机关所出示的该公司非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涉及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为1200余万元的鉴定意见有异议。同时,当庭提供了由被告人委托北京某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书,该报告显示其涉案不正当利益数额为负数。因鉴定意见相左,法院决定休庭并要求公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

“办案10余年,第一次碰到辩方提供了与控方针锋相对的鉴定意见。”面对两份相差甚远的鉴定意见,且涉及自己不了解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关的专业性问题,张小芬选择了直面挑战。她明白,只有把鉴定意见中所涉及的各个项目分歧都吃透,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鉴定必须有依据,合法性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合法,不正当利益的鉴定才能有理有据。

通过对两份鉴定意见进行梳理,张小芬发现两份鉴定意见涉及两大分歧:一是该土地的级别问题,二是鉴定方法问题。此外,更为复杂和关键的是被告人在取得涉案土地过程中所支出的合法性费用的认定问题。发现问题所在后,张小芬先后两次前往南平对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到县政府、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地税局、供电公司、测绘公司等相关部门取证,并就涉案土地的价值和合理费用的支出问题,分别委托两家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经重新鉴定后,被告人取得涉案土地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变更为500余万元。整个鉴定过程历时近一年,张小芬既全程参与取证,又要不断与上级院、同级法院、侦查部门、两家鉴定机构协调、沟通。就在这一年里,随着案件的取证突破、协调奏效,张小芬对案件的专业性问题也越发明晰、了解,这使得她在第2次和第3次庭审中如鱼得水,应对自如。

2016年初,经3次庭审,法院最终采信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违法所得500余万元上缴国库,判处该公司罚金80万元。

所办案件无一超期限、无一定性错误、无一违反程序,所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做有罪判决,这是张小芬从事公诉工作12年来交出的答卷。正如她所言,一路走来,这些“难啃的骨头”最终都成为她成长与进步的催化剂。

(本报记者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