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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受损引发三场诉讼 法官悉心调解化纠纷

2017-04-17 10:4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打了这么长时间的官司,只是为争口气,回头想想这么纠缠,确实没有多大意义。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开心结。”不久前,在结束了与某大厦业委会的纠纷后,当事人宋某感慨不已。而明溪县法院主办法官杨建玲看到双方握手言和,也长长地舒了口气。

一起纷争三次诉讼

宋某与某大厦业委会的这场纠纷,涉及了明溪县法院办理的3起案件,一度让法官们头疼不已。

原来,宋某曾与某大厦业委会签订《商铺物业合同》,约定将大厦楼梯底的商铺租给宋某存放茶叶,业委会每月收取租金160元。2015年5月,宋某因楼上酒店装修漏水致其存放在商铺的茶叶泡水受损,起诉至法院要求某酒店赔偿损失56000元。案件经法官调解、酒店赔偿宋某4000元后,以原告撤诉结案。

“业委会管理失误,导致酒店漏水将我的茶叶泡坏,我损失惨重,凭什么要交租金?”此后宋某拒交店铺租金,催讨无果之下,2015年8月业委会遂将宋某告上法庭。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宋某进行强制腾房,但宋某多次以需要保全证据为由拒绝搬迁,甚至又向法院起诉业委会要求赔偿损失。

提起诉讼对簿公堂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抗都已达极致。法院要对宋某强制执行让其腾房时,他就带上家人守在店铺前阻挠。而申请人业委会主任又抱怨法院不作为,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迟迟得不到执行,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带着真情聆听诉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宋某起诉业委会的案件后,杨建玲希望能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中的独特优势。“只要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感情,怀着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的愿望去做调解工作,这起困扰双方当事人3年的纠纷一定能如愿化解。”她默默给自己鼓劲。

2017年3月初,在送达起诉状副本时,杨建玲先耐心倾听被告某业委会主任对纠纷起因、经过的陈述,询问他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第二天,她又通知原告宋某到法院,询问他的情况和主张。整整3个小时,宋某一直在诉说自己家庭的不幸和委屈,杨建玲始终没有打断他不得要领的陈述,并对他的不幸遭遇表达了同情。

听取宋某的陈述后,杨建玲大致了解了他的内心想法——宋某并非是想借此“敲竹杠”,只因酒店装修导致他商铺的茶叶被水浸泡,损失确实很大,而酒店只赔偿了4000元,无法弥补损失。现在业委会还要让他交店铺租金,宋某觉得无法接受。

听取完双方意见后,杨建玲法官决定将业委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与该案一并调解。之后,她先后3次以“喝茶”为由到业委会主任处沟通,业委会主任同意放弃违约金,案件调解有了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