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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检察院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7-04-19 08:53: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服务非公经济 “三驾马车”齐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民营经济,福建是“三分天下有其二”,泉州是“十分天下有其九”,石狮的占比更是超过了96%。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通过“引导+机制”、“保护+预防”、“打击+监督”三驾马车齐奔跑,有力地服务和保障石狮非公经济发展。

理念先行

“引导+机制”激发活力

“群马奔腾头马带,我们的头马是‘引导+机制’,就是用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建立完善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林说。

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工厂和产业园区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召开多场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家们问需、问计、问策;编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指引手册》……该院立足石狮实际,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创新推行“四个一”机制,即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建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开展一次普法,排查一个漏洞,建立一个制度,帮助一个企业的目标。

“入企公开审查的方式,能提高我们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既起到警示宣传的作用,也有利于营造诚信的公司氛围,逐步提升品牌形象。”2016年9月1日,该院将曾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会场搬进了泉州市某服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总助柯吉祥这样说。

曾某是该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区域经理,由于债务压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11万元的货款,被总公司财务人员在查账的过程中发现,随即报警,曾某也因此被拘留。

石狮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协调帮助追回货款,深入企业实地走访核查,听取涉案企业的意见。考虑到曾某出于还债的紧迫性,公司经济损失已全部挽回,该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该院审慎决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并将会场搬进了企业。

这是该院全面推行“四个一”涉企案件办理机制的一次实践,该案还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企业的经营核心是员工,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对企业尤其重要。将企业对涉罪员工的谅解,转化为法律上的从轻处理,有助于凝聚企业人心,改善企业用工和经营环境。”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道。

惩防并举

“保护+预防”凝聚共识

3月的一天,检察官小郑和同事来到位于石狮市高新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开展例行办公。一听说检察官来了,高新区企业工作人员马上向他们请教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小郑耐心地一一做了解答。

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只是石狮市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的平台之一。

扬鞭策马自奋蹄,第二匹马即为“保护+预防”。2016年7月,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成立首家“服务非公企业办公室”,开通“27812345”服务专线,组建“服务非公企业普法宣讲团”,梳理166家企业,建立《石狮市知识产权保护名录》,自主开发“服务非公企业信息平台”,客观记录执法办案和服务非公情况,认真分析查找案发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足,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住法律漏洞。

2016年11月,该院更是将服务关口前移至企业一线,在高新区、电商协会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在青商会、布料同业公会设立“服务非公经济联系点”,直接为2000多家企业提供宣传引导、法律指导、犯罪预防和维权服务,对新兴产业和传统品牌予以平等保护。

在渎职犯罪查办中,该院还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对于不可抗力、自行补救等五种情形不认定为渎职犯罪。并出台职务犯罪预防告诫措施,对具有初查不立案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预防告诫,营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此外,该院还创新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新模式,组织100余名银行高管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到场指导,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