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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救助

2017-04-19 10:22: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为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力度,去年以来长乐市检察院将实体救助与心理援助相结合,为未成年人提供立体全方位的司法救助。

在救助工作中,该院从程序与方式两方面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化。在程序上确立了“一受理”“二审核”“三见面”工作法。“一受理”,即对救助申请人的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甄别后决定是否受理;“二审核”,即受理后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送市委政法委进行二次审查;“三见面”,即与申请人见面进行了解情况、心理疏导、跟踪回访三项工作。在方式上,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同时与法律援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民政援助等部门相衔接,构建社会司法救助体系,延伸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广度。2016年以来,已联合教育部门对2名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开展教育援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该院针对刑事案件给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带来的心理伤害,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心理状态进行评估测试,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工作。目前,该院已有3名干警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了有效的心理疏导。

(陈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