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017-04-21 08:42: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沉甸甸的荣誉背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刚刚获得“国字号”荣誉——“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的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公诉科,汇聚着“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公诉人团队辩论赛优秀论辩手”等一批优秀的青年公诉人才。5年来,这支由12名干警组成的公诉团队,人均年办案量70件以上,平均2.7个工作日起诉一个案件,而且无一错案、无一撤回起诉、无一因违法办案而引发上访事件。

公诉科集体照

追诉漏犯不手软

说起科长陈素珍,分管副检察长陈玉亨毫不吝啬地称赞她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更是“追诉能手”。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陈素珍让6名漏网的被告人胆战心惊。该案发生在三都澳养殖区域的娱乐城,案情复杂、现场混乱,在场人员多达四五十人,受伤人员6人。陈素珍接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亲自带队驻扎养殖区域案发现场长达一周时间,多方查找证人和被害人,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犯罪事实,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和全案证据。最终,她以寻衅滋事罪成功起诉了6名被告人,依法全部获刑。

“检察机关敢于铲除‘地头蛇’,为百姓撑腰,我们可以放心地在三都澳养殖了。”当地渔民称赞道。

5年来,公诉科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引导取证60余件次;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53件,追诉漏犯110人次,追诉遗漏罪行18件。

诉讼监督动真格

“案案都是精品案,人人都是优秀公诉人,这是我们全体公诉人追求的终极理念。”面对记者采访,副科长兼组长陈梁坚定地说。2013年,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陈梁成功办结一起国有企业负责人贪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

该案中,某国有企业负责人郑某涉嫌贪污、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但其拒不认罪。陈梁细致审查案卷,列举了30余条补查意见指导侦查,撰写了70余页的审查报告。该案一审判决后经抗诉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重审判决后又经抗诉最终被法院改判为14年有期徒刑,挽回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70余万元。

“有困难找佺哥啊!”而立之年的“暖男”周天佺被同事誉为“公诉百科全书”和“疑难杂症专业户”。

2015年12月14日,蕉城区法院对黄某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周天佺经认真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虽有自首、退赃等情节,但其先后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89万元,涉及违建户39户,其行为不仅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严重阻碍宁德市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社会危害性大,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周天佺果断提出抗诉意见,成功提出抗诉。目前,该案被宁德市中院发回重审。

5年来,蕉城区检察院加强对法院刑事判决的有效监督,将量刑建议与刑事抗诉工作相结合,共提出抗诉9件次,发出审判监督意见书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