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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屋蟑螂多 诉至法院欲退款

2017-04-24 09:45: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4日讯   因为租住的房间夜间蟑螂太多,王某在居住3天后搬离房屋,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租金及押金,这能行吗?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结了该案,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房东林某退还王某押金1000元。

据了解,王某,在莆田经营小吃摊生意。2016年11月,王某和林某在中介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坐落在莆田市城厢区某小区3楼的房屋出租给王某,租赁期限为一年,每月租金1800元,押金1800元。合同签订之后,王某依约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

但在入住之后,王某发现该房屋一到晚上就有许多蟑螂出没,且存在下水道漏水、经常跳闸等情况。王某认为这种恶劣的居住环境给自己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与房东沟通无果之后,王某搬离该房屋,并于今年1月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违约责任。而房东林某则认为,该合同是原告看过才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蟑螂是由于王某经营小吃生意才会引起,之前的租客并没有出现王某所说的这种情况。

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林某退还王某押金1000元。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