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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4月22日公告

2017-04-24 11:2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11日8时45分许,我支队司令部根据掌握的线索,组织晋江大队仙石所官兵在晋江市陈埭镇晋新路路边(非边防辖区),查获一辆油罐车(车牌为赣F16121,车头为蓝色,车身罐体为银灰色),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若干,后经对涉案油罐车油罐内柴油进行抽取、过磅、称重,共计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20.43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4月2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20日16时30分许,小乍边防派出所民警在惠安县辋川镇后任海域开展巡查工作,发现一涉嫌“三无”船舶(船长约15米,宽约3.5米,吨位20吨,钢质材料,灰色船体,系改装油罐船)停靠在辋川镇后任码头,小乍边防派出所民警当场对该船进行暂扣。因上述查扣的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予以拆解。

联系人:汪圣 13205055615

联系地址:惠安县小岞镇小乍边防派出所

惠安县公安局小乍边防派出所

2017年4月2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14日11时50分许,围头边防派出所在晋江金井镇福全村隘门附近空地查获一地下油罐,罐内存储有无合法手续柴油6.24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上述查获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

2017年4月22日

陈传我、李亚琴、刘峰、王月娥、郑诚泉、郑诚源、郑诚淦: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陈彬彬、夏永春与被告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反诉原告)、刘少华(反诉原告)、郑婉如(反诉原告)、陈传我、李亚琴、刘峰、刘燕妹、刘燕云、王月娥、褚修明、郑诚泉、郑诚源、郑诚淦、第三人福建龙翔码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陈彬彬、夏永春请求依法判决:1.解除陈彬彬、夏永春与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郑婉如签订的《企业资产转让合同》;2.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陈传我、李亚琴、刘峰、刘燕妹、刘燕云、王月娥、褚修明、郑诚泉、郑诚源、郑诚淦向陈彬彬、夏永春返还转让款8000000元,双倍返还定金4800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3.郑婉如对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陈传我、李亚琴、刘峰、刘燕妹、刘燕云、王月娥、褚修明、郑诚泉、郑诚源、郑诚淦给付的上述款项向陈彬彬、夏永春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郑婉如、陈传我、李亚琴、刘峰、刘燕妹、刘燕云、王月娥、褚修明、郑诚泉、郑诚源、郑诚淦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郑婉如请求依法判决:(1)陈彬彬、夏永春继续履行《企业资产转让合同》,立即前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鼎国用(2002)字第019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海证043511036号《海域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至福建龙翔码头有限公司所需的手续;(2)陈彬彬、夏永春立即向福建省福鼎市金利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刘少华、郑婉如支付转让款120000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余运煜:本院受理原告阮小妹、李旭登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害80%责任,即赔偿原告一、原告二人民币拾贰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具体赔偿项目附赔偿清单计算表。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杭州双龙拆房有限公司、杭州泉龙拆房有限公司、颜宝龙、周彩弟:本院执行申请人宁德市清理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行动指挥中心与被执行人杭州双龙拆房有限公司、杭州泉龙拆房有限公司、颜宝龙、周彩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杭州双龙拆房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牌为浙A55G97号小轿车一辆。该车辆经宁德市合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1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对上述评估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果(男,1983年8月19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柘荣县双城镇文昌北路三巷16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2231198308190052):本院受理原告王新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38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开国:本院受理原告卢桂芳诉被告王开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18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被告:长乐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标),住所地长乐市航城街道联村西洋南路340-342号:我院受理原告陈龙生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6500元、经济补偿金42250元、赔偿金84500元及失业保险金24300元。因被告公司已停止营业,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被告:长乐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标),住所地长乐市航城街道联村西洋南路340-342号:我院受理原告陈孔喜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金35000元、赔偿金70000元及失业保险金24300元。因被告公司已停止营业,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被告:长乐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标),住所地长乐市航城街道联村西洋南路340-342号:我院受理原告李恩连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金35000元、赔偿金70000元及失业保险金24300元。因被告公司已停止营业,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被告:长乐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标),住所地长乐市航城街道联村西洋南路340-342号:我院受理原告陈鸣辉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金42500元、赔偿金85000元及失业保险金24300元。因被告公司已停止营业,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被告:长乐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标),住所地长乐市航城街道联村西洋南路340-342号:我院受理原告林爱英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5500元、经济补偿金52250元、赔偿金104500元及失业保险金24300元。因被告公司已停止营业,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开国:本院受理原告卢桂芳诉被告王开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1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魏学勤、曾招娣、明溪县红豆源担保有限公司、刘英福、余东发: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魏学勤、曾招娣、明溪县红豆源担保有限公司、刘英福、余东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更正公告

本会于2017年4月14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的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被申请人福安市德利源贸易有限公司、詹志清、刘招荣、林祖成、刘丽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63号),与被申请人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郭卫建、陈爱清、李宝卿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73号),与被申请人福建珠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福安市莱宇电机有限公司、朱峰、林桦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22号),与被申请人福建珠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福安市莱宇电机有限公司、朱峰、林桦、肖晶晶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85号)的公告,现将上述公告内容中的“《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更正为“证据材料”。特此更正。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22日

更正公告

本会于2017年4月11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的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被申请人福建捷利莱工贸有限公司、刘勇、缪丽平、郭海斌、林惠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65号),与被申请人福建捷利莱工贸有限公司、刘勇、缪丽平、福建省津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皇宝捷电器有限公司、郭海斌、林惠珍、吴慧玉、缪宝生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66号)的公告,现将上述公告内容中的“《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更正为“证据材料”。特此更正。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大春和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4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刘仕平

清算组成员:刘永兴、罗碧红

联系人:刘仕平 电话:13950631086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民主南路78号

南平市建阳区大春和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耀坤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许桂香 清算组成员:林小梅

联系人:许桂香 联系电话:13205953766

泉州市耀坤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安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4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罗安冬 电话:139606220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朱熹大道501号(嘉园.山点水)3幢9层905房

南平市建阳区安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91350429058426450Y)于 2017年4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薛金航 电话:15060050078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号

泰宁县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薛金航 副组长:薛云华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邵武市和平镇万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4月20日成员大会决定,本合作社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合作社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合作社将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组组长:危用发 联系电话:13774638078

邵武市和平镇万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山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4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章汉林

清算组成员:吴则林、汤国和、方泰武

东山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盛鑫笋竹专业合作社2017年4月18日的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张谢振 电话:18650661053

清算组成员:全远盛 邱换俤 邱丽英 杨巧珠

建瓯市盛鑫笋竹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鑫融鼎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2月1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叶帝健

清算组成员:李小丽 叶游伟

联系人:叶游伟 电话:15105089056

福建省鑫融鼎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丰穗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4月2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三明市丰穗工贸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张闽洲 电话:13605981985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12号1—3幢

三明市丰穗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兴隆石油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4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曾贤宇

清算组成员:郑清山 王碧莹

联系人:曾贤宇 电话:13599881234

永安市兴隆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诚佳兄弟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黄秀银 联系电话:15860812529

联系地址:福建省长乐市鹤上物流园区五金建材批发市场11#楼201

福州诚佳兄弟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魏月桃 组员:陈由达

2017年4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天悦装饰有限公司2017年4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三明市天悦装饰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连期河 电话:15859807070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长安路17号4楼D8018(红星美凯龙)

三明市天悦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万峰果蔬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福建省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724MA2XWF5G9B),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万峰果蔬专业合作社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梅山福祥门业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6月0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34579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副作废。

南安市梅山福祥门业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朱亚祥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1月0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25883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朱亚祥食杂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宝龙汽车饰品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9月26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本(闽国税登字350783199104090910号),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宝龙汽车饰品经营部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顺发通讯商行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5月11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本(纳税人识别号:35078219841012252900),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顺发通讯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顺发通讯商行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8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260018499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顺发通讯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惠安县国家税务局于2010年02月01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521550954642,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惠安县地方税务局于2010年07月21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521550954642,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不慎遗失由惠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02月13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壹份,其代码为:550954642,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彼尔丽服装厂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乾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4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贰本(副本编号:6-1、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30665601666),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乾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富邦酒业商行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5月8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壹本(许可证编号:SP3505051350018116),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富邦酒业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全平日杂店不慎遗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1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82460016388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武平县全平日杂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公告

建阳市弘茗茶苑不慎遗失建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10月17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SP3507841250016409,现声明该正、副本作废。

建阳市弘茗茶苑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祥和数码产品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8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28964,现声明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祥和数码产品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751364278W),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港雅贝儿母婴用品店(幼儿食品)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9月14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壹本(许可证编号:SP3505051250014677),现声明作废。

泉港雅贝儿母婴用品店(幼儿食品)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港雅贝儿母婴用品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505600086967),现声明作废。

泉港雅贝儿母婴用品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永定县抚市碧享汽车美容店不慎遗失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9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营业执照号码:350822600104398),现声明作废。

永定县抚市碧享汽车美容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闽安防腐木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10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04576,现声明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建阳市闽安防腐木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名都宾馆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邵武市支行2010年7月6日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一本(核准号:J4012000413201;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行),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名都宾馆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康美镇旭泥油漆经营部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14163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康美镇旭泥油漆经营部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漳州桑海盐业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技术质量监督局2014年9月30日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号:315568119),现声明作废。

漳州桑海盐业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至尊国酒行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9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70462),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至尊国酒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裕惠五金材料店遗失福建省国家税务通用机打发票8份,发票代码是:135061370041发票号码为12441612-12441619的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 ,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裕惠五金材料店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彩诚电脑喷绘制作工作室遗失国税地税税务正副本登记证各一本;税号:35011119780228353X ,法人:王鹏。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彩诚电脑喷绘制作工作室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南中高农机配件店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6月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56066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挂失人:周中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柯林爱狄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4日核发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196367,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司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福建柯林爱狄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鸿发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福建省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9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24NA000041X),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鸿发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鸿发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松溪县国家税务局和松溪县地方税务局2011年5月12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一本(闽国税登字350724572988886号;法人代表:李兴贞),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鸿发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鑫磊五金商行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4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505600158276),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鑫磊五金商行

2017年4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豪胜石料加工厂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505600053532),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豪胜石料加工厂

2017年4月22日

张桂禄:本院受理原告吴良英诉被告张桂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罗赐生:本院受理原告余秋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你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余秋莲借款人民币23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陆灿华:本院受理原告永安恒佳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忠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已追加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罗仕青:本院受理原告马秀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9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9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永木: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鑫九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与被告陈永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支付物业管理费5114.81元、公共能耗560.8元及违约金1526.56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光磁:本院受理原告颜志强与被告林光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55000元、利息13200元,并继续支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还款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端世凤:本院受理罗福良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因你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20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黄业云:本院受理原告吴东风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7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赵灿荣:本院受理罗兴化诉赵灿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叶梓萱(又名叶锦奇):本院受理原告李小云与被告叶梓萱(又名叶锦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40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秀英、吴雄:本院受理原告陈美珍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华明:本院受理原告方爱丽诉被告陈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058号。诉讼请求: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的借款14159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吴巧兰:本院受理原告石宝萍诉被告吴巧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931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吴巧兰偿还原告石宝萍借款本金10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佳怡、刘敏芝:原告夏小妹与被告陈佳怡、刘敏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佳怡、刘敏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小妹借款本金105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从2015年5月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严满凤、福建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忠华与被告严满凤、福建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120号。诉请判令被告代第三人向原告偿还借款1617000元。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海祥山水锦城项目部: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海祥山水锦城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53号。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拖欠的混凝土款项63338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刘方华:本院受理原告王仕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吴克松:本院受理原告江金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49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尚欠借款人民币67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起诉之日至还清借款之日的相应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梁梅月、罗吓姑、上官凡效、吴占洪、胡启禄:本院受理原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梅月、罗吓姑、上官凡效、吴占洪、胡启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64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罗吓姑、谢火妹、吴占洪、上官凡效、罗玉熳、胡启禄、沙县长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吓姑、谢火妹、吴占洪、上官凡效、罗玉熳、胡启禄、沙县长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64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秀金、李健、罗玉熳: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秀金、李健、罗玉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64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罗玉熳、吴占洪、官水儿:本院受理原告罗家钰与被告罗玉熳、吴占洪、官水儿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427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郑永向、徐孟琴、张晨光: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闽0427执117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晨光、郑永向名下位于沙县鸿图花园鸿辉园5幢D30号店面)及闽金评【2017】第SM9号评估报告书(建筑面积为78.88平方米,评估价格949636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曹彩琴:申请执行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闽0427执恢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曹彩琴名下位于沙县沙阳乐园国安风情街12号楼6号、7号店面)及光明评报字(2016)第SMF0192号评估报告书/光明评报字(2016)第SMF0193号评估报告书,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丁显美、周文华、彭德松:申请执行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闽0427执166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彭德松名下位于沙县建国新村三排230号房产及闽恒宇房估字【2016】s231号评估报告书),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麻泉娣:申请执行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5)沙执字第1042-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麻泉娣名下位于沙县洋坊水东双山花园24-25号402室)及福永评【2016】房SM1550号(评估价格430810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黄涛、黄丽琴:申请执行人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3)沙执行字第10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黄丽琴名下位于沙县城东小区沿街5幢1号第四层)及闽武夷评报房字(2016)第G1018号评估报告书,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徐振泉、张金娥:申请执行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闽0427执15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徐振泉名下位于沙县翠绿山庄9幢3单元506室)及福永评【2016】房SM1430号评估报告书,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郑盛云、江少华、郑盛水、彭晓英:申请执行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闽0427执137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郑盛云、江少华、郑盛水、彭晓英名下位于沙县建国新村四区210号房产)及闽金评【2016】房SM67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格1001678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琛、冯燕玉、福州市汇广进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昭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对你们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其中,原告要求陈琛、冯燕玉偿还借款本金98万元及利息,要求福州市汇广进口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郑家海,男,1982年4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5198204053219,原住福建省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83号,现去向不明:本院受理原告祝明珠与王妙容、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2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杨守西,男,1988年5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0524198805271372,住四川省叙永县大石乡双金村六社20号,现去向不明:本院受理原告吴珠官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郭欢:本院受理原告黄燕英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福州力鼎动力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21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22日

刘建忠、福建华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郑云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17]榕仲受字第158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22日

陈健、陈丽玉、郑送英、林民辉、林海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陈健应在判决生效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以及驳回原告对被告陈丽玉、郑送英、林民辉、林海红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梅霞、吴群策:本院受理原告陈旭升与被告林梅霞、吴群策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林梅霞、吴群策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陈旭升代偿款85300元,并承担自2015年10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137元,由陈旭升负担70元,由林梅霞、吴群策负担2067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冯爱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冯爱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建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建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易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陈易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平东、陈芝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陈平东、陈芝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薛克刚、何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薛克刚、何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吴存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吴存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翁武杰、杨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翁武杰、杨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嘉嘉、丁晓园、王振生、杨小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王嘉嘉、丁晓园、王振生、杨小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珠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珠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谢灵海、刘珊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谢灵海、刘珊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孔棋、林香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孔棋、林香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多建、翁喜娇、林洪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多建、翁喜娇、林洪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聪: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李铭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李铭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文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文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林丽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丽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余庆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余庆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李卫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李卫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韩惠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韩惠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游凤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游凤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周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周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真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王真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吴伟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吴伟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王容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王容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郑柳明(现在安哥拉,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112196571):本院受理原告祝显东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郑柳明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15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辉(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001061594)、林芳(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109103389)、林云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5601273273):本院受理原告林雄明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6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陈辉、林芳、林云生分别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陈秀珠(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5708230322)、陆雅群(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102130022):本院受理原告邹瑞珍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陈秀珠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

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环县泽成峰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