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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追讨记

2017-04-25 08:40: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十年了,我算等到这一天了!”4月12日,莆田市秀屿区的何某拿到秀屿区法院给他的10万元银行转账凭证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2007年12月29日,何某受雇于秀屿区月塘的魏某建房,结果从二楼摔下受伤。

何某先后入院3次,住院治疗53天,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何某在事故发后、后续治疗发生后及伤残鉴定后,先后3次将魏某和潘某(另一当事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

2008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魏某承担60%的责任,潘某承担10%的责任,何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

2014年8月20日,何某最终经鉴定此次意外造成其一处一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

秀屿区法院最终认定何某的损失为1027761元,2015年6月2日秀屿区法院作出判决魏某赔偿616656元,潘某赔偿102771元。

潘某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而魏某却玩起了失踪,在开庭、执行期间再也没见过他的身影。

但秀屿区法院并没有放弃对魏某的追踪,法院对魏某的账户信息、房屋、存款、车辆、船舶、股票、证券、银联卡消费记录、工商登记等信息“一网打尽”,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决定拘留,并将魏某的失信行为通过LED显示屏在当地滚动播放。

同时,法院还积极与月塘派出所联系一起行动,白天执行法官到魏某家里走一走,晚上就跟月塘派出所民警一道蹲守围堵,还委托魏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做魏某的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魏某最终现身解决问题。

“我想与何某再谈谈,看是否能达成和解,我不想再东躲西藏,担惊受怕了。”最终,魏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

4月12日,秀屿区法院、月塘派出所、吴山村村干部、何某、魏某等五方人员,一同到派出所调解室协商解决问题。

何某终于见到近10年未见的魏某,“我都快认不出他的,瘦得都不成样了!”何某感叹地说。

受伤后,何某就长期坐轮椅,时刻需要家人照顾。面对魏某的道歉,何某一肚子委屈再也憋不住,他拒绝了魏某的道歉。

在何某不信任魏某的情况下,法院开展执行和解,法官通过明理释法积极斡旋。

魏某表示先付10万元,明年春节前再付余款,并由魏某的哥哥担保。如未按约履行,10万元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魏某的哥哥按判决书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可何某表示一定要在2017年解决这件事情,而且魏某村里的干部也必须做担保才行。

此后,法官不断地在双方之间协调。看到法官忙前忙后地斡旋,又看到瘦得不成样子的魏某,何某最后表示愿意做出让步。

随后,双方达成协议,在2017年12月27日之前支付剩余赔款。村干部由于是中间调解人,不能参与担保,还是由魏某的哥哥担保。

由于不信任魏某,何某不接受现金,要求将钱直接存银行。法官当即驱车带双方当事人亲属到银行转存魏某先付的10万元现金。

“历经近十年,一朝终完结。”秀屿区法院的法官看到何某拿到10万元银行转账凭证露出的笑容,心里也充满了欣慰。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何遇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