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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微信里的赌场

2017-04-25 09:09: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官:组织互联网赌博或构成开设赌场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微信和支付宝,对于许多人来说已经非常熟悉。微信红包更是受到越来越多网络用户的青睐,它在为大家提供便捷的移动交流和支付方式的同时,也成为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的平台。有这样一群人,聚在一个微信群里,不聊家常、不谈工作,只是为了利用微信群“抢红包”参赌。

殊不知,这种搬到微信里的赌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以下福清这两起互联网赌博案中,其中一起参与的人数高达数百人,累计赌资近亿元,目前已有13人获刑。

案例①

6人分工明确 建微信群设赌

去年6月初起,男子林某文、陈某彬、陈某弓、陈某火、林某立等5人经商议后,通过微信平台组建名为“不夜城”的微信群,招揽人员加入该群,通过发微信红包以“牛牛”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

去年6月中旬,夏某滔受林某文等人邀请也成为该赌场的股东,参与赌场管理。赌场经营期间,林某文等人一起招揽人员参与赌博,分工非常明确:由林某文负责制定赌博规则,陈某弓负责收取抽头及财务管理,林某立负责记账,陈某火、陈某彬负责协助管理,夏某滔负责活跃赌场气氛并偶尔“做头”参与赌博。

在该赌场先后经营的30余天里,赌博微信群的账面获利共计2.5万元,扣除成本,实际违法所得共计1.2万元,累计参赌人数达135人。

去年9月,经群众举报,林某文、陈某彬等6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9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上述6人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并各处罚金4万元。

案例②

支付宝上开庄 亲戚朋友“落水”

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3月底,龙某、尹某等人利用支付宝平台建立了多个赌博群,以“抢红包”比点数大小的形式,组织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赌博群人数达数百人。龙某等人每天经手的赌资高达一两百万元,累计赌资达9000多万元。

由于参赌人员众多,龙某等人就怂恿亲戚朋友来为自己打工,让他们拉拢赌博人员入群,组织管理赌博群:有的负责发放红包,有的负责记账等。赌博群在短短数月之间吸引上百人入群参与赌博。

开庄设赌,钱来得飞快,这让龙某及其亲朋好友们忘记了他们其实是在犯罪。直到2016年4月12日,龙某的朋友陈某(在群中负责发放红包)首先落网。随后,龙某的妻子表哥等12名参与赌博群经营管理的亲戚朋友也相继落网。

近日,经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对林某等13人涉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1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1到4年不等,并处罚金2至5万元不等。而逃之夭夭的龙某等人也已被公安机关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