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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警务”让公正“看得见”

2017-04-26 09:33: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长汀县大同派出所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4月18日下午,长汀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组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院以及大同镇政府、镇综治办、长汀县红土义警律师,对一起打架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相关情况进行研究,最终解决了案件相关难题。这是大同派出所在创新“阳光警务”模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结合自身实际

完善规范执法机制

2015年1月以来,长汀县大同派出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检察院与派出所联席会议、设立专职法制员和每月办案互查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赢得群众口碑。

建立检察院与派出所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检察院派出负责案件批捕的检察官到派出所设立工作室,每月15日定期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通过检察院的提前介入、统一标准,共同提高案件质量,促进侦查监督工作和刑事侦查活动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以来,该所刑事案件首送批捕率得到明显提升。

设立专职法制员机制。在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抽出民警钟小希作为专职法制员,专门负责派出所案件的初审、监督、把关。通过网上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时发现办案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整改。“我们由3个警务队办案民警定期对上个月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交叉互查,弥补专职法制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再设一道‘防火墙’。”该所民警说道。设立专职法制员以来,进一步提升了派出所执法质量。2016年,有38起案件被省、市、县各级法制部门评为优秀案件。

建立每月办案互查机制。案件互查机制建立以来,派出所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总体执法水平得到了上级法制部门的和案件当事方充分肯定,也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满意和称赞。

适应新形势

推进“阳光警务”工程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以点带面打造可借鉴、有特色、有实效的规范执法品牌,2017年4月,大同派出所负责“阳光警务”工程试点工作。在多次深入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推进“阳光警务” 工程建设。

在没有经验可循、没有现成模板可复制的情况下,敢于摸索,力争建成全市一流、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阳光警务”新模式。在日常接处警和执法办案过程中,该所民警全面推进以促进警民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和谐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警务”;实行“阳光操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搭建“阳光平台”,强化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备案类事项的网上预约、受理、审批、告知,努力打造优秀为民服务平台。

推行“阳光警务”以来,截至目前,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120多起、行政案件20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据悉,2016年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满意率名列全县前茅,获平安乡镇称号。

(特约记者 张春波 通讯员 刘剑峰 雷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