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丰致辉:在办案中体现司法温度

2017-04-26 09:46: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人物名片:
丰致辉 厦门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
个人荣誉: 获最高检等八部委嘉奖、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 厦门市优秀公诉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我是个党员,在这个岗位一天,我就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甘于奉献。”随着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爆上映,主角侯亮平检察官的睿智精干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那么,现实中的检察官是什么样的呢?即日起,本报联合厦门市检察院陆续推出两期青年检察官人物报道,让我们一起领略身边检察官的青春风采。

丰致辉(右一)出庭公诉

“一身正气”,这是丰致辉给人的第一印象。虽然是个“80后”,但2006年从检迄今,他多次参与办理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等专案。在丰致辉看来,公诉工作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容不得半点马虎。为了能将每一起案件办好、办扎实,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退缩。

通过不断刻苦钻研业务,丰致辉成为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他先后抽调参与办理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后续系列走私案件2件,最高检与省检察院交办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等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2件,厅处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7件。

虽然已是十几年的老公诉人,但丰致辉说自己每次出庭仍会感觉压力很大,因为自己的工作将直接影响他人一生。2012年,在办理黄某等人电信诈骗案中,丰致辉连续通宵工作,对涉案数百张银行卡、近百本卷宗、几万笔交易记录逐笔核对,追诉百余起犯罪事实金额480多万元,将诈骗数额由《起诉意见书》认定的400多万元追诉至900多万元,主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提起丰致辉,他的辉煌业绩被同事们津津乐道: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先后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0件、追诉漏犯11人、遗漏事实百余起、不诉16人;所办案件多次获评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2011年以来,蔡某祥与柯某权、王某苹等人组成走私犯罪团伙,联系境内买家蔡某巩等人,走私柴油入境销售牟利。仅2011年4月至10月间,走私柴油偷逃应缴税款就达1.3亿余元。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24名,团伙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审查过程中,丰致辉顶住案件压力,坚持依法办案、审慎执法,在审查期限内将所有犯罪嫌疑人参与的具体事实、时间、笔数、金额等情节均予以查明,并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最终起诉的事实和罪名均被法院采纳。同时,先后3次追加起诉蔡某祥等人的走私犯罪数额,共追诉走私偷逃税款近千万元;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先后查获3个走私犯罪团伙、追诉漏犯9人。

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坚持真理、弘扬正气是必不可少的,但坚持宽严相济、人性化办案才更能体现司法温度。2011年,在办理金某等34人非法经营案中,丰致辉严把案件质量关,全案由量刑较重的诈骗罪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追诉30多起犯罪事实,对其中12人作不起诉处理,其中1人在被不诉后成功考取公务员。一名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专门将一面题有“明察秋毫、职位神圣”字样的锦旗送给检察机关致谢。

“法律本身没有温度,但当其与案件事实发生某种具体联系的时候也便有了温度,或者冷酷,或者温热,或者沸腾。触摸法律的温度,可以是一种司法艺术,可以是一种司法良知,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责任。”丰致辉引用一位检察官前辈的话说。

(本报记者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