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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设暗管排污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2017-04-27 09:55: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7日讯   私自埋设暗管,将养猪场生产污水排向场外山溪,污染周边环境和水质。近日,漳平市西园镇一养猪场业主被漳平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漳平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4月10日上午,漳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河道总警长张辉主持召开全市配套河道警长部署会,就全面落实河道警长制工作提出了要求。漳平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重拳出击、联合整治、重点查处违法行为。据悉,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漳平市查处的首起生猪养殖户因环境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张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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